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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中的大調整!

1月18日, 農業部在官網發佈了《2018年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以下簡稱《計畫》), 其中免疫病種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豬A型口蹄疫實施免疫。 在6月30日前, 對全國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亞洲Ⅰ型口蹄疫免疫。 另外, 在組織實施中, 增加了“規範疫苗招標採購和使用管理”。

最近, 各地方畜牧局2018年的獸用疫苗採購專案招標公告連續公示, 政府採購疫苗一方面保證豬場做好動物強制免疫, 做好重大疫病的防控措施, 另一方面對實施免疫的豬場給予補貼,

降低養殖成本問題, 防止養殖戶由於成本問題, 心存僥倖, 不按照規定對動物群體進行免疫。

近幾年, 政府採購疫苗的品質使用情況問題為議論焦點。 我們瞭解到, 不少專家認為, 目前政府採購的豬瘟疫苗存在諸多問題, 要想控制好豬瘟, 最好取消豬瘟疫苗的政府採購。 哈爾濱獸醫研究所研究員仇華吉指出, 那是因為政府採購的豬瘟疫苗, 有些採購價格低於成本價, 產品品質得不到保證。 據瞭解, 目前我國豬瘟疫苗的生產廠家非常多, 產品品質參差不齊。 農業部種豬測定中心(廣州)實驗室主任樊福好表示贊同, 他認為由於政府採購的豬瘟疫苗存在抗原含量過低、冷鏈儲存等各方面的問題, 許多養殖戶棄而求商品苗,

造成資源浪費嚴重。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採購中心主任韓曉非指出:但在現實工作中, 我們常常遇到的問題是, 很多專案的採購需求編制不科學、不合理, 採購人提供的產品技術參數和服務標準不明確、不完整, 有的需求索性由供應商直接提供技術參數和服務標準。 這些問題不僅給採購中心增加了反復溝通、協調的工作量, 提高了行政成本, 降低了工作效率, 也影響到專案的組織實施和公平競爭, 甚至導致項目廢標和質疑投訴的增加。 諸如次類的的問題也引起養豬戶對政府採購疫苗的使用也心存疑慮。

針對以上情況, 農業部在《計畫》組織實施中增加了規範疫苗招標採購和使用管理。 《計畫》明確指出,

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部門, 切實加強疫苗招標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 規範疫苗供應, 有效防範和化解廉政風險。 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疫苗招標採購制度, 完善內部管控體系, 嚴格規範疫苗招標採購活動。

疫苗招標採購應以疫苗品質、售後服務和採購價格等綜合指標為評判標準, 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 要防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超出使用範圍宣傳。 應建立健全疫苗計畫、供應、監督管理制度, 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 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賬制度, 建立健全剩餘疫苗退回和廢棄疫苗無害化處理制度, 規範疫苗使用管理。

2018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畫

一、總體要求

(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二)免疫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 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 以上, 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 。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 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國所有雞、水禽(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 進行 H5亞型和 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 有關企業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後, 可以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國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 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 此外, 內蒙古、雲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所有牛和邊境地區的羊、駱駝、鹿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廣西對邊境地區牛羊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 吉林、青海、寧夏對所有牛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 遼寧、四川對重點地區的牛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豬 A 型口蹄疫實施免疫。在 6月 30日前,對全國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亞洲Ⅰ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國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按照《全國小反芻獸疫消滅計畫(2016—2020年)》要求,在開展小反芻獸疫非免疫無疫區建設的區域,可以不實施免疫,並報農業部備案。

布魯氏菌病:在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種畜禁止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奶畜是否免疫,確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後,以場群為單位採取免疫措施。在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免疫;牛的個體檢測陽性率≥1% 或羊的個體檢測陽性率≥0.5% 的養殖場,需採取免疫措施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後,以場群為單位採取免疫措施。

包蟲病:在包蟲病流行區,對新生羔羊、補欄羊及時進行包蟲病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地應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執行。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准使用的 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疫苗。疫苗產品具體資訊可在中國獸藥資訊網“國家獸藥基礎資訊查詢”平臺“獸藥產品批准文號數據”中查詢。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畫。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省級獸醫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招標採購工作。各級獸醫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監測評價、人員防護、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範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畫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本計畫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強制免疫計畫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規模養殖場應主動實施程式化免疫;對散養動物,採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程式化免疫。

(二)規範疫苗招標採購和使用管理。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切實加強疫苗招標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規範疫苗供應,有效防範和化解廉政風險。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疫苗招標採購制度,完善內部管控體系,嚴格規範疫苗招標採購活動。疫苗招標採購應以疫苗品質、售後服務和採購價格等綜合指

標為評判標準,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要防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超出使用範圍宣傳。應建立健全疫苗計畫、供應、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賬制度,建立健全剩餘疫苗退回和廢棄疫苗無害化處理制度,規範疫苗使用管理。

(四)組織技術培訓。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組織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地要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

(五)規範免疫操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同時,要及時制定實施疫苗配送計畫,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實行全程冷鏈運輸,確保疫苗品質和供應量。

(六)完善免疫記錄。養殖場(戶)對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尤其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切實做到鄉鎮畜牧獸醫站、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均有免疫記錄,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

(七)落實報告制度。對疫苗採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資訊,按時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八)評估免疫效果。各級獸醫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準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業部將組織兩次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並通報抽檢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依法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 GMP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疫苗生產行為。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品質追蹤和全程品質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具體實施疫苗品質監管工作,對疫苗品質進行監督檢驗,對生產企業實行督導檢查,必要時實行駐廠監

督。進一步強化強制免疫疫苗採購、使用環節的品質監督檢測,對監測結果不合格的產品及其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及時向社會發佈。

七、經費支持

按照《農業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農醫發〔2016〕35號)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制免疫病種,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

八、其他

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8日印發)

遼寧、四川對重點地區的牛進行 A 型口蹄疫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豬 A 型口蹄疫實施免疫。在 6月 30日前,對全國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亞洲Ⅰ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國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按照《全國小反芻獸疫消滅計畫(2016—2020年)》要求,在開展小反芻獸疫非免疫無疫區建設的區域,可以不實施免疫,並報農業部備案。

布魯氏菌病:在布魯氏菌病一類地區,對除種畜外的牛羊進行布魯氏菌病免疫;種畜禁止免疫;各省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奶畜是否免疫,確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備案後,以場群為單位採取免疫措施。在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免疫;牛的個體檢測陽性率≥1% 或羊的個體檢測陽性率≥0.5% 的養殖場,需採取免疫措施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提出免疫申請,經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後,以場群為單位採取免疫措施。

包蟲病:在包蟲病流行區,對新生羔羊、補欄羊及時進行包蟲病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地應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執行。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准使用的 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包蟲病疫苗。疫苗產品具體資訊可在中國獸藥資訊網“國家獸藥基礎資訊查詢”平臺“獸藥產品批准文號數據”中查詢。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畫。各級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省級獸醫部門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招標採購工作。各級獸醫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耗材、人工、免疫效果監測評價、人員防護、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範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畫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各地應按照本計畫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強制免疫計畫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規模養殖場應主動實施程式化免疫;對散養動物,採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程式化免疫。

(二)規範疫苗招標採購和使用管理。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級財政部門,切實加強疫苗招標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規範疫苗供應,有效防範和化解廉政風險。各地應建立健全本部門疫苗招標採購制度,完善內部管控體系,嚴格規範疫苗招標採購活動。疫苗招標採購應以疫苗品質、售後服務和採購價格等綜合指

標為評判標準,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要防止疫苗企業惡意競標、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參與競標、超出使用範圍宣傳。應建立健全疫苗計畫、供應、監督管理制度,實行專人專戶專賬管理。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賬制度,建立健全剩餘疫苗退回和廢棄疫苗無害化處理制度,規範疫苗使用管理。

(四)組織技術培訓。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組織免疫技術師資培訓,各地要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

(五)規範免疫操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同時,要及時制定實施疫苗配送計畫,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實行全程冷鏈運輸,確保疫苗品質和供應量。

(六)完善免疫記錄。養殖場(戶)對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尤其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切實做到鄉鎮畜牧獸醫站、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均有免疫記錄,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

(七)落實報告制度。對疫苗採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資訊,按時報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八)評估免疫效果。各級獸醫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後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準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農業部將組織兩次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並通報抽檢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依法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獸藥 GMP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疫苗生產行為。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品質追蹤和全程品質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具體實施疫苗品質監管工作,對疫苗品質進行監督檢驗,對生產企業實行督導檢查,必要時實行駐廠監

督。進一步強化強制免疫疫苗採購、使用環節的品質監督檢測,對監測結果不合格的產品及其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及時向社會發佈。

七、經費支持

按照《農業部 財政部關於調整完善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農醫發〔2016〕35號)要求,對國家確定的強制免疫病種,中央財政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畜禽統計數量和疫苗補助標準等因素測算中央財政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省級財政,對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和人員防護等

八、其他

各省級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2018年1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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