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不通, 同樣都是一個爸媽生的, 為什麼對我和弟弟就要區別那麼大?
我父母生了我和弟弟兩個, 弟弟比我小了6歲, 從小就被我父母捧在手心, 導致了他什麼家務都不會做, 一點自理能力都沒有。
父母對我就沒有像對弟弟那樣好了, 家務什麼的都要我來做, 包括幫弟弟打掃房間。 弟弟鑰匙想吃什麼好吃的, 也要我去給我弟弟買, 反正就是好事輪不到我, 壞事都是我背鍋。
現在我和弟弟也都成家立業了, 我老公是做廚師的, 雖然工作很辛苦, 但是收入也挺不錯, 我們本來是沒有買房的, 眼看著日子越過越好, 我們也準備買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弟弟一直都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沒錢就找我父母去要。 父母給我弟弟找了一個做商場收銀的女孩做老婆。
結婚後沒多久, 弟妹就懷孕了。 本來家裡攢了一筆錢給弟妹生孩子用的,
弟妹天天在家裡哭, 但是肚子也大了, 不可能打胎, 再加上我媽幾次三番勸說弟妹, 最後, 弟妹情緒還算是穩定了下來。
弟妹生了一個兒子, 全家上下都特別高興。 我取了一千元的現金給了弟妹, 沒想到就因為這錢,
我媽認為我應該幫著我弟一起還賭資, 這一千元給的太少了。 我真的很氣, 弟弟自己做錯的事, 我們為什麼要替他去還?就應該不幫弟弟, 讓他長長記性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