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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任由售假小程式在微信平臺氾濫?

“高仿手錶”、“精仿鞋”、“高仿奢侈品”……前不久, 在微信小程式內搜索相關關鍵字, 則會出現眾多售賣假貨、仿品的微信電商小程式。 這些售賣假貨的小程式, 嚴格說來算不上是微店, 只是展示平臺, 引導顧客加店主的微信號, 通過私聊交易。 據悉, 微信官方近期也發現了這一現象, 已永久下架了875個“假貨、高仿類”小程式, 並在註冊和審核通道進行限制。

比起“把假貨當真貨賣”的黑心老闆, 這群直接在網路平臺上叫賣假貨的商家, 也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明明做的是灰色的買賣, 卻一點也不肯低調行事, 反倒是處處以“真性情”示人,

把高仿、精仿掛在嘴邊, 明擺著是在跟微信平臺“叫板”, 賭一賭究竟是賺得盆滿缽滿呢, 還是被封店封號就此不得翻身。 結果就是, 確實有一群賣假貨的“倒楣蛋”被“嚴打”了, 而微信平臺就此“乾淨”了麼, 消費者能百分百信任小程式了麼?怎麼可能, 被打掉的只是一部分, 還有些偽裝極好、隱藏極深的“問題”小程式, 正躲在暗中笑呢。

在微信平臺上, 由正規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開發的小程式都經過了嚴格的認證, 可以開通“支付”和“附近”兩大功能;而由個人開發上線的小程式, 顯然不可能得到這樣的授權, 僅有最基礎的展示功能。 可怎料, 假貨販子還是從中覓到了商機無限, 而他們囂張的背後離不開“拿錢就能買得到”的技術支持。

假貨商雖說未必有能力自行設計、開發小程式, 但網路世界裡有這類技術的牛人比比皆是, 而且這夥牛人在電商平臺也有自個的店, 一個簡單的小程式報價不過一二百元, 一兩天內就能交貨, 還附贈逃避審核和監管的秘笈。 可以說, 假貨販子和“技術牛人”在金錢關係下合作愉快, 讓微信小程式成為了售假新陣地。

眾所周知,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 如果商家有欺詐行為, 消費者有權退貨, 並要求其賠償損失;可是, 若商家明確告知消費者所售商品為假貨, 而消費者也“心甘情願”地知假買假, 這事兒法律法規還能管得著麼?當然管得著, 披著“高仿”“精仿”外衣的商品也無法改變其“假貨”的屬性, 從《商標法》的角度來看,

未經商標權人許可使用其注冊商標, 仿製商品, 涉嫌侵犯他人商標權, 商標權人可以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而那些在微信小程式裡售假的商家們, 是否曾有一個時刻感到了內心的顫抖, 又是否會想到自己有一天或被送進“高牆”?

微信事業群總裁張小龍曾表示, 微信目前有近10億的月活帳戶規模, 而小程式則希望成為未來溝通互聯的一種資訊載體。 然而, 公眾所擔憂的是, 售假小程式如同毒瘤一樣存在著,

恣意生長, 是否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負面效應, 最終使得整個小程式市場“烏煙瘴氣”, 甚至影響到微信平臺本身的公信力。 光靠微信官方時不時地搞一波“封店”運動, 顯然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充分發動網友力量, 鼓勵投訴舉報, 使更多的售假小程式被抓個“現行”;此外, 微信方應及時向政府監管部門彙報情況、提供資訊, 讓假貨販子受到法律法規的嚴懲。

■本報評論員 陳曦

公眾所擔憂的是, 售假小程式如同毒瘤一樣存在著, 恣意生長, 是否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負面效應, 最終使得整個小程式市場“烏煙瘴氣”, 甚至影響到微信平臺本身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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