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近日在瑞士對當地名表廠商斯沃琪(Swatch)提起訴訟, 稱後者的“Tick different”廣告語侵犯了自己的“Think Different”商標。
在上周, 瑞士聯邦行政法院即將宣判蘋果起訴 Swatch 使用“Tick different”商標,
為贏得案件蘋果需證明至少50%的消費者會將“Tick different”與蘋果的“Think different”聯繫起來。
目前, Swatch公司利用“Tick different”商標來區別它推出的 Bellamy智慧手錶。 這款智慧手錶內置有Visa NFC支付功能。
讓該案件變得更加複雜的是, 斯沃琪大約兩年前在美國已經獲得了“Tick different”商標。
此外, 斯沃琪在瑞士也持有該商標。
大連恒豐商標事務所(www.dlhengfeng.com)瞭解到, 自2014年蘋果推出Apple Watch智慧手錶以來, 兩家公司之間就發生了一系列摩擦。
而此次的“Tick different”糾紛只是最近一次摩擦而已。
除了“Tick different”, 斯沃琪2015年還註冊了“one more thing”商標。
眾所周知,
而斯沃琪則表示, “one more thing”完全是來自電視電影《神探可倫坡》(Columbo)。
在商標的問題上, Swatch和蘋果似乎向來都不是那麼合得來, 2014年5月份的時候, Swatch表示反對蘋果在很多國家使用iWatch這麼個名字, 因為聽起來跟他們自家的“iSwatch”很像。
最後蘋果還是沒有用iWatch,
去年, 斯沃琪還試圖阻止蘋果在英國申請“iWatch”商標。 最終, 英國智慧財產權局(UKIPO)選擇了支持斯沃琪。
專業顧問單位:大連恒豐商標事務所(www.dlhengf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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