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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公佈十大典型案例 極具警示意義

央廣網成都1月22日消息記者從四川省高院今天(22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獲悉, 四川省高院從去年全省法院100萬件結案案件中, 經過層層篩選、評選, 今日公佈四川法院十大案例。 這些案例都具有極大警示意義。

2017年度四川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 以產權保護、環境資源保護、職務犯罪、互聯網經濟、非法集資、民間借貸、社會公序良俗、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毒品犯罪、網路犯罪、企業兼併重組、信用懲戒等類型案例為重點, 於2017年9月面向全省法院啟動了案例徵集等工作。 同時, 四川省法院邀請四川省律協在全省律師系統徵集相關典型案例,

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徵集典型案例。

截止2017年11月底, 四川省法院共徵集各類典型案例260件。 經由四川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的法學專家, 省律協委派的3位專業委員會主任和省法院資深法官共同評審, 最終評選出201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包括刑事案例5件、民商事案例4件、執行案例1件。

四川省法院還邀請參加評審專家對相關典型案例進行了精彩點評。 這10件案例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全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法治進程, 具有較強的代表性。 如本次十大典型案例中的“鄧文平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是四川省第一起成功審結的污染大氣環境案件,

對於回應中央號召, 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具有積極意義;“薑為操縱期貨市場牟利案”是全國法院判決的首起操縱商品期貨市場案, 對於促進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維護國家資本市場的安全、穩定與繁榮具有積極意義;“彭蓉利用職權侵吞國家專項扶貧資金案”顯示了法院依法打擊扶貧攻堅領域違法犯罪, 為全面建成小康保駕護航的決心;“‘一號專車’平臺所派專車造成他人受傷被判共同賠償案”既體現了法院從法律層面保障網約車行業的有序發展, 又體現了對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全方位保障。

四川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希望通過發佈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有效傳遞司法正能量, 更好地規範、指導、引領社會價值,

進一步增強全民法治意識, 規範相關領域、行業的活動, 引導社會公眾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使尊法守法成為社會各界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十大典型案例簡介

一、鄧文平等非法加工處置煤焦油污染大氣案

鄧文平等四人無資質非法加工生產焦煤油並銷售獲利, 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未經處理, 直接排入大氣, 嚴重污染環境。 眉山中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人鄧文平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對鄧衛平、鄧良如、馬成才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八個月不等的緩刑, 並處二萬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罰金, 並依法禁止被告人三被告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與煤焦油加工銷售的相關活動。

本案作為我省第一起成功審結的污染大氣環境案件, 對於我省積極回應中央號召, 深入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和打贏藍天保衛戰具有積極意義。

二、薑為操縱期貨市場牟利案

薑為控制、借用42個期貨帳戶, 累計動用資金4.1億余元, 集中資金、持倉優勢, 連續交易甲醇1501合約, 操縱期貨交易價格, 後因資金鏈斷裂被強行平倉, 造成市場連續跌停, 其虧損達7945萬餘元, 並導致86個客戶穿倉, 穿倉金額高達1.77億元, 涉及13家期貨公司。 省法院維持了成都中院以操縱期貨市場罪判處被告人姜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的刑事判決。 本案作為全國法院判決的首起操縱商品期貨市場案, 對於促進期貨市場平穩有序發展,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維護國家資本市場的安全、穩定與繁榮具有積極意義。

三、劉國彪借公益之名利用直播平臺詐騙案

劉國彪到涼山布拖縣以給予村民少量款物為誘餌, 取得貧困群眾的配合, 虛構發放款物的事實, 並進行錄影、拍照, 上傳大量所謂的開展公益慈善活動的視頻、照片至網路直播平臺, 向不明真相的線民進行虛假宣傳, 騙取信任, 並將廣大愛心線民獻愛心、刷禮物換取的現金據為己有。 布拖縣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劉國彪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對劉國彪違法所得194506.34元予以追繳。 本案的及時審理和公正判決顯示了人民法院貫徹落實黨中央精准扶貧決策部署, 打擊各類網路犯罪的決心,踐行了“司法要為互聯網公益保駕護航”的時代要求。

四、彭蓉利用職權侵吞國家專項扶貧資金案

彭蓉利用西昌市財政局扶貧開發兩項資金辦公室專項資金會計的職務之便,勾結他人違規發放國家專項扶貧資金,並侵吞國家財政扶貧資金222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5.7萬元。涼山中院依法維持了西昌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的判決。本案顯示了法院依法打擊扶貧攻堅領域違法犯罪的決心,保障國家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真正惠及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築法律保護網。

五、吳傳碧用甲醛生產牛血旺被判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吳傳碧從2015年起在生產、加工牛血旺的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含量高達22毫克每千克,且銷售範圍廣,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達州中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吳傳碧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本案顯示了人民法院重拳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並以此警醒食品生產企業和個人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安全生產,嚴守道德和法律底線。

六、“一號專車”平臺所派專車造成他人受傷被判共同賠償案

劉某、陳某系夫妻,陳某為她名下的私家車川A967FV向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商業三者險限額5萬元及不計免賠率,投保次日,又與笨拉拉公司簽訂了車輛掛靠合同,將私家車掛靠在與“一號專車”網路平臺運營者大黃蜂公司存在合作關係的笨拉拉公司,從事“一號專車”客運業務,由劉某作為司機負責提供運輸服務。劉某接受了乘客張某通過 “一號專車”網路平臺發佈的叫車訂單,在到達目的地時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乘客張某下車時未盡注意義務,恰與騎乘電動自行車經過車輛右後門的鈕某林發生碰掛,導致鈕某林摔倒受傷。經鑒定,鈕某林屬一級傷殘,護理依賴程度為完全護理依賴,已花去各項費用共計110萬餘元。事故發生後,大黃蜂公司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45萬余元,劉某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4.5萬元,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1萬元。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一審判令劉某、陳某、張某連帶賠償鈕某林55萬餘元,笨拉拉公司、大黃蜂公司對劉某、陳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賠償11萬元。由於大黃蜂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成都中院,經成都中院調解,各方達成調解協定:大黃蜂公司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50萬元;乘客張某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3萬元;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11萬元。本案是共用經濟領域出現的新類型案件,法院對網約車的法律責任如何界定,將對網約車行業乃至共用經濟的創新發展前景和各方利益能否均衡保護產生重要影響。通過本案確立的兩條裁判規則不僅強化了平臺公司的自律監管責任,同時有助於增強消費者對共用經濟的信任並促進共用經濟發展。

七、趙某因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他人被判名譽侵權案

趙某與張某系朋友關係,雙方因瑣事產生矛盾,張某遂通過微信對趙某進行質問。因雙方言語不合讓矛盾進一步加深,趙某便在微信中對張某使用了大量侮辱、辱駡的言語,並將這些言語截圖附上張某的照片發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給張某的生活、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後因協商解決未果,張某遂起訴至法院。南充中院以名譽侵權維持了閬中市法院判令趙某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刪除其朋友圈內的辱駡、侮辱性言論及所附上的張某照片;在其朋友圈內發佈向張某的道歉函,發佈天數不低於三天;並賠償張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的判決。微信作為我國最為廣泛使用的社交軟體之一,與民眾的日常交際緊密相關。通過本案的判決明確了朋友圈分享資訊中的自然人名譽權保護規則,有助於引導廣大微信用戶文明有度發表言論,嚴格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線。

八、王某、劉某因不履行監護責任被撤銷監護人資格案

王某婚外與劉某交往並懷孕,後生育女嬰丹丹(化名)並在兩日後將其遺棄在小巷內,二人均明確表示拒不履行監護職責,丹丹祖父母、外祖父母亦拒絕履行監護職責。德陽市旌陽區民政局遂向旌陽區法院提出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王某、劉某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申請人區民政局為丹丹的監護人。旌陽區法院依法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王某、劉某為丹丹的監護人的資格;指定申請人區民政局為丹丹的監護人。並以遺棄罪判處王某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本案由民政局申請、檢察院支持起訴、撤銷親生父母監護人資格的案件,為類案的處理提供了樣本和範本,同時有利於引導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關愛保護未成年人,踐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合力實現中國夢。

九、肖某昌等在網上非法銷售他人視頻教程被判承擔巨額經濟賠償案

十、譚小麟、譚磊非法處置查封財產被依法處刑案

譚小麟系南天房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譚磊在該公司負責管理辦公室、樓盤銷售。二人在收到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對公司開發的南天星月國際專案查封裁定書後,仍對查封房產進行了宣傳銷售,其銷售金額高達515萬餘元。瀘州中院依法維持了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分別判處譚小麟、譚磊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的判決。本案通過法院的公正判決,依法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打擊各類網路犯罪的決心,踐行了“司法要為互聯網公益保駕護航”的時代要求。

四、彭蓉利用職權侵吞國家專項扶貧資金案

彭蓉利用西昌市財政局扶貧開發兩項資金辦公室專項資金會計的職務之便,勾結他人違規發放國家專項扶貧資金,並侵吞國家財政扶貧資金222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5.7萬元。涼山中院依法維持了西昌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七十萬元的判決。本案顯示了法院依法打擊扶貧攻堅領域違法犯罪的決心,保障國家扶貧資金專款專用,真正惠及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構築法律保護網。

五、吳傳碧用甲醛生產牛血旺被判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吳傳碧從2015年起在生產、加工牛血旺的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甲醛,含量高達22毫克每千克,且銷售範圍廣,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達州中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吳傳碧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本案顯示了人民法院重拳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並以此警醒食品生產企業和個人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安全生產,嚴守道德和法律底線。

六、“一號專車”平臺所派專車造成他人受傷被判共同賠償案

劉某、陳某系夫妻,陳某為她名下的私家車川A967FV向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商業三者險限額5萬元及不計免賠率,投保次日,又與笨拉拉公司簽訂了車輛掛靠合同,將私家車掛靠在與“一號專車”網路平臺運營者大黃蜂公司存在合作關係的笨拉拉公司,從事“一號專車”客運業務,由劉某作為司機負責提供運輸服務。劉某接受了乘客張某通過 “一號專車”網路平臺發佈的叫車訂單,在到達目的地時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乘客張某下車時未盡注意義務,恰與騎乘電動自行車經過車輛右後門的鈕某林發生碰掛,導致鈕某林摔倒受傷。經鑒定,鈕某林屬一級傷殘,護理依賴程度為完全護理依賴,已花去各項費用共計110萬餘元。事故發生後,大黃蜂公司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45萬余元,劉某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4.5萬元,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已向鈕某林墊付費用1萬元。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一審判令劉某、陳某、張某連帶賠償鈕某林55萬餘元,笨拉拉公司、大黃蜂公司對劉某、陳某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賠償11萬元。由於大黃蜂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成都中院,經成都中院調解,各方達成調解協定:大黃蜂公司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50萬元;乘客張某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3萬元;平安財保天府支公司向鈕某林支付賠償款11萬元。本案是共用經濟領域出現的新類型案件,法院對網約車的法律責任如何界定,將對網約車行業乃至共用經濟的創新發展前景和各方利益能否均衡保護產生重要影響。通過本案確立的兩條裁判規則不僅強化了平臺公司的自律監管責任,同時有助於增強消費者對共用經濟的信任並促進共用經濟發展。

七、趙某因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他人被判名譽侵權案

趙某與張某系朋友關係,雙方因瑣事產生矛盾,張某遂通過微信對趙某進行質問。因雙方言語不合讓矛盾進一步加深,趙某便在微信中對張某使用了大量侮辱、辱駡的言語,並將這些言語截圖附上張某的照片發到了自己的朋友圈,給張某的生活、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後因協商解決未果,張某遂起訴至法院。南充中院以名譽侵權維持了閬中市法院判令趙某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刪除其朋友圈內的辱駡、侮辱性言論及所附上的張某照片;在其朋友圈內發佈向張某的道歉函,發佈天數不低於三天;並賠償張某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的判決。微信作為我國最為廣泛使用的社交軟體之一,與民眾的日常交際緊密相關。通過本案的判決明確了朋友圈分享資訊中的自然人名譽權保護規則,有助於引導廣大微信用戶文明有度發表言論,嚴格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線。

八、王某、劉某因不履行監護責任被撤銷監護人資格案

王某婚外與劉某交往並懷孕,後生育女嬰丹丹(化名)並在兩日後將其遺棄在小巷內,二人均明確表示拒不履行監護職責,丹丹祖父母、外祖父母亦拒絕履行監護職責。德陽市旌陽區民政局遂向旌陽區法院提出申請:撤銷被申請人王某、劉某的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申請人區民政局為丹丹的監護人。旌陽區法院依法判決:撤銷被申請人王某、劉某為丹丹的監護人的資格;指定申請人區民政局為丹丹的監護人。並以遺棄罪判處王某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本案由民政局申請、檢察院支持起訴、撤銷親生父母監護人資格的案件,為類案的處理提供了樣本和範本,同時有利於引導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關愛保護未成年人,踐行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合力實現中國夢。

九、肖某昌等在網上非法銷售他人視頻教程被判承擔巨額經濟賠償案

十、譚小麟、譚磊非法處置查封財產被依法處刑案

譚小麟系南天房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譚磊在該公司負責管理辦公室、樓盤銷售。二人在收到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對公司開發的南天星月國際專案查封裁定書後,仍對查封房產進行了宣傳銷售,其銷售金額高達515萬餘元。瀘州中院依法維持了瀘州市龍馬潭區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分別判處譚小麟、譚磊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的判決。本案通過法院的公正判決,依法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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