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裡是農村的, 而我又是個女孩子所以沒讀兩年書就出來打工了, 當時我是我們村裡最水靈的一個姑娘, 16、7歲的時候就有人要給我講親, 我媽沒同意, 說我這樣的以後是要嫁到富貴人家的, 我知道我媽一點都不在乎我, 她只希望我能嫁給有錢人, 然後有錢給我弟弟娶媳婦。
後來我在工作的時候認識了我老公, 他對我很好, 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這個世上是有人愛著我的。 所以我們在一起沒多久他跟我求婚的時候我答應了, 但是我帶他回家後, 我媽知道他家裡並不是很富裕的時候, 堅決不同意我嫁給他。
那個時候我已經認定他了, 所以當天晚上的時候我就跟他一起離開了老家, 然後在外地結了婚。 這些年我也沒有回去看他們, 我以為我終於有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我發現我老公似乎是個有家暴傾向的人。
我現在已經懷孕好幾個月了,
我死命護住肚子, 第二天的時候他又是哭又是打自己的跟我道歉, 我也不想孩子一生下來就沒父親,
生完孩子後, 他把他媽接了過來照顧孩子, 我發現他對他媽也是那種非打即罵的態度, 我覺得我要是再跟他在一起的話, 我肯定要挨更多的打。 於是一天晚上我趁他睡著帶著孩子就跑了。
然後偷偷跑回家跟我父母道了歉, 把孩子給他們後我就跑到上海去了, 我知道憑我這樣的條件是沒辦法跟我老公提離婚的, 於是我在上海找了一個比我大40歲但是有錢的男人, 1年後我帶著10萬的現金去找了他, 跟他說只要他放棄孩子的撫養權這錢就是他的。
他自然是高興的同意了, 可能有很多人認為我這樣很不要臉, 但是為了孩子我必須這麼做。 在此我也要提醒各位姐妹, 結婚前一定好好地擦亮眼睛, 千萬不要嫁給一個家暴的男人, 一旦被家暴了就立馬離婚, 否則以後的日子會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