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國外生活華人, 都會在國外生活買房投資。 但為了減少生活壓力, 很多人都會選擇出租一部分。
人們都說, 要小心“黑心房東”, 然而, “黑心租客”也非常可怕。
有一類“專業租客”例外, 他們從不在住宿上花錢, 給房東留下痛苦記憶和教訓....
今天朕要講的, 就是一個華人房東將自家房子租給印度租客, 不僅沒賺到房租、反而被坑到有家不能回的故事…
根據《世界日報》報導, 華裔陳先生在在美國已經生活很多年了, 前段時間, 他搬到了紐約皇后區的一棟大房子裡。
房子是外孫買的, 因為外孫要搬去夏威夷工作, 就把房子留給了自家外公打理。
然而陳先生覺得自己住一棟大房子太浪費了…還有一大筆水費、電費等開銷。
陳先生為了省錢, 和許多華人一樣, 計畫把房子分租出去。
於是, 陳先生把房子的地下室整改了一番, 搬到地下室住, 在2016年初, 就把樓上的房間放租了。
剛放租不久, 就上了一個印度裔租客, 說是五個人一起住。 雙方在確定一些細節之後就簽了合同。
原以為以後就能安然的收放租了…哪知, 在交了一個月房租之後, 阿三租客竟然舉報陳先生一家非法改建房屋!
員警勒令陳先生將地下室恢復原貌, 還把陳先生趕了出去…
憤怒的陳先生想要終止合約, 然而已經簽訂了合約, 沒辦法只好等合約期滿…哪知, 這還只是開始。
印度租客不僅一直拖欠房租, 還累積了幾百美刀的水電氣費!這一年10月, 忍無可忍的陳先生將房客搞上了法庭。
沒想到戲精房客竟在法庭上裝可憐, 聲淚俱下地稱孩子生病不能搬家云云…最終騙過了法官, 得到法官的同情而勝訴。
陳先生前後聘用了兩名律師為自己辯護, 第二位律師好不容易為他爭取到法官的信任, 11月開庭時要求房客于2017年底搬走。
結果, 由於法官和法警休假, 要求處理並換鎖的法官判決書一直沒有下來, 房客至今還賴在陳先生的房子裡不肯走。
這樣痛苦的教訓, 著實給陳先生上了一課, 表示以後再也不敢把房子隨便租給印度人...
其實也不僅是印度人,像這種專門蹭房的黑心租客被稱為“專業租客”(Professional renter)。
所謂“專業租客”,就是一直拖欠房東房租還賴著不肯搬走的人,也被西方人稱為“無賴霸王租戶”、“騙租團夥”。
這種霸王租客,都以自己租房沒付過錢為傲。他們也擅長找那些沒有許多租房經驗的外來房主鑽空子。在房東要把他們趕出去時,他們通常會無賴地說:
“我在異國他鄉舉目無親,不搬走是捨不得離開你。”
“其實我是有錢人,我在我們國家的房子比你這屋值錢。”
是不是很賤…
美國很多大的租房仲介,在租房時都會提供SSN或公司的在職證明,這讓很多有賴帳前科的人難以遁形。
而華人私人出租時很少對租客的信用背景進行調查,有些更是連規範的合約都沒有,這讓很多“職業租客”有機可乘。
職業租客往往比房東更懂法,而且這些職業租客都是打定主意將無恥進行到底的,因此房東們必須瞭解美國法律,加強防範意識,不讓騙租客鑽空子。
像陳先生這樣,完全是啞巴吃黃連…因為在美國,地下室出租屬於違法;開辦家庭旅館無執照的也不合法。這兩種違法行為最容易被租客抓住把柄。
不過如果你被職業租客因為地下室、家庭旅館為證據敲詐勒索,也不用驚慌,當房管局接到舉報上門檢查時,你可以不開門,檢察院是不能強行闖入的。
如果你在簽約後發現自己的房客是“職業租客”,那麼最佳時機就是他們在入住後的30天內處理。如果租客不肯搬走,你可以報警後警方有權令他搬走。
有一點朕必須要提醒大家,房東千萬不要與房東發生正面衝突,不要自行驅趕。因為在美國“非法驅逐”屬於刑事罪,房客有權向法院要求房東對於“非法驅逐”給出3倍賠償!
在出租房子的時候,房東有權要求租客預付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押金、清潔費及信用背景調查費。
在決定出租的時,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省去簽合同哦!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無論是在國外還是國內,都不能丟掉戒備心。
其實也不僅是印度人,像這種專門蹭房的黑心租客被稱為“專業租客”(Professional renter)。
所謂“專業租客”,就是一直拖欠房東房租還賴著不肯搬走的人,也被西方人稱為“無賴霸王租戶”、“騙租團夥”。
這種霸王租客,都以自己租房沒付過錢為傲。他們也擅長找那些沒有許多租房經驗的外來房主鑽空子。在房東要把他們趕出去時,他們通常會無賴地說:
“我在異國他鄉舉目無親,不搬走是捨不得離開你。”
“其實我是有錢人,我在我們國家的房子比你這屋值錢。”
是不是很賤…
美國很多大的租房仲介,在租房時都會提供SSN或公司的在職證明,這讓很多有賴帳前科的人難以遁形。
而華人私人出租時很少對租客的信用背景進行調查,有些更是連規範的合約都沒有,這讓很多“職業租客”有機可乘。
職業租客往往比房東更懂法,而且這些職業租客都是打定主意將無恥進行到底的,因此房東們必須瞭解美國法律,加強防範意識,不讓騙租客鑽空子。
像陳先生這樣,完全是啞巴吃黃連…因為在美國,地下室出租屬於違法;開辦家庭旅館無執照的也不合法。這兩種違法行為最容易被租客抓住把柄。
不過如果你被職業租客因為地下室、家庭旅館為證據敲詐勒索,也不用驚慌,當房管局接到舉報上門檢查時,你可以不開門,檢察院是不能強行闖入的。
如果你在簽約後發現自己的房客是“職業租客”,那麼最佳時機就是他們在入住後的30天內處理。如果租客不肯搬走,你可以報警後警方有權令他搬走。
有一點朕必須要提醒大家,房東千萬不要與房東發生正面衝突,不要自行驅趕。因為在美國“非法驅逐”屬於刑事罪,房客有權向法院要求房東對於“非法驅逐”給出3倍賠償!
在出租房子的時候,房東有權要求租客預付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押金、清潔費及信用背景調查費。
在決定出租的時,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省去簽合同哦!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無論是在國外還是國內,都不能丟掉戒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