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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省政協委員聚焦改變粵東西北地方發展困局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 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在廣東省, 最為突出的是區域發展的不平衡, 尤其是粵東西北地方與珠三角地區的發展差距大, 振興發展粵東西北地方迫在眉睫。 在此次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 我市的省政協委員謝澤生和陳汝鑫分別向大會提交提案, 從加強財政統籌幫扶力度和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角度, 就促進粵東西北地方振興發展提出意見建議。

完善財政收入劃分

加大對粵東西北財政扶持力度

多年來, 粵東西北地方發展基礎薄弱、財政支出壓力大, 目前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與珠三角地區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 加快粵東西北地方振興發展, 既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個走在前列”的要求, 也是推進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

省政協委員謝澤生提交的《關於加強財政統籌幫扶力度促進粵東西北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提案》中就提出, 粵東西北地方面積占全省69.5%、人口占全省45.9%, 但GDP僅占全省20.7%, 12個市人均GDP均低於全國平均水準, 財力薄弱尤為突出。 該提案認為, 當前國家和省正在進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建議省科學界定、合理劃分市以下政府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

完善市以下財政收入劃分, 出臺更為有效、力度更大的財政扶持政策, 為加快粵東西北地方振興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提案指出, 近年來中央、省落實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 加大對縣的轉移支付和保障力度, 但市轄區沒有列入中央、省基本財力保障範圍, 建議省進行測算並制訂方案, 在粵東西北12個市中, 對財力水準低於財政部核定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標準的困難市轄區, 由省財政廳將其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 同時制訂新的省以下收入劃分方案中, 對省與市縣共用稅種採取區分經濟發展水準區別對待的辦法進行分配, 對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改按省與市縣4比6比例分成,

並對今後因地方稅體系建設新增加的省與市縣共用稅種, 省與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的分成比例也按以上原則劃分。 另外, 還要對粵東西北地方設立新區產生的省級稅收收入增量部分調整為財力性轉移支付並延長年限返還新區, 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粵東西北地方建設, 以及進一步調整完善政府財權與事權相匹配。

出臺措施政策傾斜

促進粵東西北中小微企業優化升級

實體經濟是經濟發展的根基, 而中小微企業是實體經濟發展的生力軍。 記者瞭解到, 目前我市各類商事主體數量已突破30萬大關, 登記企業超6萬戶;2017年1至11月, 全市規模以上中小微企業工業增加值697.44億元, 增長11.3%, 表現出較強的成長性, 並出臺了各項政策措施來激勵企業創業創新、優化升級。

但對比珠三角地區, 粵東西北地方中小微企業在企業數量、優化升級、政府資金鼓勵引導等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

針對存在的問題, 省政協委員陳汝鑫向大會提交的《關於扶持粵東西北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區域實體經濟做優做強的提案》就從政策傾斜、出臺措施等方面建議省政府扶持粵東西北地方中小微企業發展。 “省委省政府要出臺進一步鼓勵粵東西北地方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在體制機制、政策措施、管理服務、宣傳引導上狠下功夫, 不斷增強粵東西北地方中小微企業主的主體意識和獲得感。 ”陳汝鑫表示, 在財稅政策方面, 建議調整省級財政與粵東西北地方共用收入比例,

加大粵東西北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 同時效仿省“珠江人才計畫”、“揚帆計畫”的做法, 既設立面向全省的扶持資金類別, 也應設立面向粵東西北地方的扶持資金專項。 “同時在一定時期各部門普惠性補助應對粵東西北地方適當加大權重, 鼓勵中小微企業優化升級, 進一步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 ”

本報記者 陳冬琪、黃鴻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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