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泰安一女子 “耍酒瘋” 抓花民警臉

中華泰山網記者:毛潔

民警要求涉嫌酒駕的男子進行酒精檢測時, 男子拒絕進行酒精檢測。 同行女子出手“幫忙”, 阻撓民警執法, 還將民警的臉“抓花”, 不僅沒幫上忙, 還幫了“倒忙”。 23日, 記者從泰安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瞭解到, 該女子因妨害公務罪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依法刑拘。

女子“耍酒瘋”, 抓花民警臉

2017年12月24日是平安夜, 為確保市民出行平安, 機動大隊民警夜查酒駕、無牌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21時許, 見一輛貨車駛來, 在范黃路檢查的民警示意駕車男子停車接受檢查, 發現該男子涉嫌酒駕後, 民警要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然而, 該男子並不配合民警的執法。

民警告知該男子不配合檢查的後果, 但對方仍拒不接受檢查。 最終, 民警只得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將其帶進警車, 欲送到醫院抽血檢測。 而與男子同行的一名女子一直阻攔民警, 不讓民警帶走男子,

甚至還將一民警的臉“抓花”。 執勤交警只得報警, 上高派出所民警將該女子帶到所裡進行調查。

因妨害公務罪, 女子被依法刑拘

涉嫌酒駕的男子被民警帶到醫院抽血檢測, 剛開始, 該男子仍拒不配合檢測。 在醫院待了一會兒後, 聽到民警講酒駕的危害後, 該男子態度大變, 對自己拒不配合民警檢測的行為感到後悔。

當晚, 酒醒後的女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希望民警打電話找其家人。 得知自己因妨害公務罪可能被刑拘時, 女子表示, 她要向被自己抓花臉的民警道歉, 還要進行賠償, 可這一切為時已晚。

據民警介紹, 倆人年齡均為30歲左右。 經檢測, 駕駛員酒精檢測結果為73.6毫克/百毫升, 屬於酒後駕駛。 根據相關規定,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駕駛員被罰款5000元, 吊銷駕駛證, 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而該女子非但沒有給駕駛員幫上任何忙, 而且還幫了“倒忙”。 最終, 女子因為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