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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一小學生斑馬線上被撞飛頭破血流 事故主因竟是這個!

東莞陽光網訊“斑馬線”又稱“生命線”, 是保障行人安全通過馬路的設施。 然而在本月12日傍晚, 一名駕駛員途經東莞東城路一處斑馬線時,

未禮讓行人, 撞倒一名小學生, 導致東城世博商圈周邊道路出現大面積擁堵。

放學女童斑馬線上被撞 頭部流了不少血

本月12日, 市民王先生向記者報料稱, 他傍晚5點30分左右駕車行經東城路時, 發現東莞市供電局門前相當擁堵, 隨後他下車查看, 看到斑馬線處圍著不少市民, 原來是發生了交通事故。 “斑馬線那裡圍著很多人, 看見一名小朋友背著書包, 她趴在地上, 頭部當時還流了不少血。 ”

王先生見狀立即報警求助, 交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理, 受傷女童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 現場肇事司機也陪同受傷女童家屬在醫院留守。 經診斷, 女童左眼部位骨折, 眼瞼膜受損, 有輕微腦震盪以及軟組織挫傷, 當晚已接受手術處理, 身體並無大礙。

事後交警部門調取監控看到, 當時這名女童正通過斑馬線, 然而她左前方一輛白色小車快速駛近, 隨後將過馬路的女童撞翻, 腳穿的一隻鞋子也隨之被甩到半空中。

肇事司機駕駛車速不快 主因:未及時禮讓行人

處理事故的東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蔣起兵分析, 事發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 這輛白色小轎車行駛車速並不快。 但肇事車輛駛近斑馬線時並未減速慢行, 加上肇事車輛右前方有輛幾乎並肩而行的車輛, 受傷女童遭遇事故前出現的地方, 正好是肇事司機的“視覺盲區”。

蔣警官分析, 雖然司機受司機受視覺盲區影響, 沒有及時留意女童出現, 但小車臨近斑馬線時並未減速慢行, 因沒有及時刹車導致女童被撞, 肇事司機應負全部責任。 “遇到行人過斑馬線時, 因為肇事司機本身沒有足夠的安全警示, 留意正在橫過的行人,

因此沒有避讓, 導致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 ”

目前, 該起事故正進一步調查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 應當避讓。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交警部門將對以下車輛和駕駛員作出罰款200元, 記駕證3分的行政處罰。

女童眼部受傷,當晚已動手術。

女童被撞後周邊目擊市民報警。

女童眼部受傷,當晚已動手術。

女童被撞後周邊目擊市民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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