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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群眾多達千餘人!三明警方偵破一起“網貸”詐騙案!

日前,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刑偵大隊偵破了一起專門利用互聯網金融P2P借貸平臺實施詐騙的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35名。 並初步查實該案件嫌疑人140餘名, 受害群眾遍佈全國各地多達1000餘人。

一起網貸糾紛牽出詐騙大案

2016年10月10日, 一名溫州來的吳先生將一名姓張的中年男子扭送到梅列公安分局, 報案稱張某騙了他16萬元不還。

“如果是普通的借貸糾紛, 為何吳某在報警時卻口口聲聲說是詐騙呢?”梅列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鄭小龍心生疑惑。

詢問中, 張某承認其通過實名註冊, 在某網路借貸P2P平臺上向吳某借款。 “但是, 一問張某該網路平臺怎麼登陸, 怎麼借的錢, 多少筆, 多少利息等等這些細節時, 他卻啞口無言, 這說明借貸時不是他自己操作的, 我們推斷這個人只是一個傀儡, 他的背後還有一個團夥。 ”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紀聖浪介紹。

梅列公安分局立即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工作。 原來, 2016年7月, 張某在朋友介紹下認識了一名姓郭的人, 郭某告訴張某, 如果張某可以將自己的真實資訊供給他的朋友邱某等人使用, 在網路借貸平臺上借款, 張某就可以獲得抽成。

張某:“他們只是讓我把身份證、銀行卡、電話號碼、微信交給邱某, 由他們來操作, 到時會分錢給我, 他們給我說錢都是找外地人借的, 可以不用還。 ”

將張某扭送到梅列公安分局後, 吳先生告訴警方:“我是2016年7月15日和張某加的微信, 當天, 他就把自己的身份資訊及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發給我,

說需要周轉資金向我借款, 第一筆是1萬元, 通過網路借貸平臺借的, 借款期限為15日, 利息為24%, 第一筆借款, 他很及時地連本帶息還了。 ”

第一筆借款之後, 張某在微信上多次向吳某借款, 吳某擔心款項無法收回, 便要求來到三明與張某見面。

張某:“邱某為了不讓吳某識破騙局, 就叫我與他見面, 還讓郭某帶了5000元錢給我買衣物進行包裝和招待從溫州趕來的吳某。 接到吳某後, 就請他吃飯, 郭某自稱是我表弟, 並將準備好的工作證明、收入證明以及名片再次交給吳某查看, 打消他的顧慮。 ”

“自己都親眼看到了, 所以就放心借錢了。 ”吳某感慨:“我都這麼小心了, 還是上當了。 ”回到溫州後, 吳某給張某轉了16萬元,

並約定日息5分。 2016年8月1日, 16萬元的借款到期, 吳某打電話向張某催收時發現, 張某已將電話關機。 至此, 吳某共計借款194000元, 收到還款及利息114441.17元, 損失共計79558.83元。

發現自己被騙後, 吳某再次來到三明, 發現之前張某提供的住址電話及工作單位為虛假資訊。

之後的一天, 吳某在梅列區東新五路廈門銀行門口處發現張某, 並將其扭送至梅列公安分局, 才引出了這一大案。

“抽絲剝繭”, 警方挖出詐騙集團

犯罪團夥有多少人?如何行騙?網路借貸平臺在其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是否也參與犯罪?一個個問題縈繞在民警心中。

鄭小龍趕到該借貸平臺位於北京的總公司進行調查取證, 發現該借貸平臺系國內相對完善的P2P平臺, 並無犯罪跡象。

那麼,吳某是怎麼落入騙局的?像吳某這樣被騙的還有多少人?

民警調取嫌疑人張某的借貸資料,在對海量資料進行梳理後,挖掘出了隱藏在資料深處的秘密,而該犯罪集團的作案手法也隨之清晰。

“該集團的作案流程主要分為四個步驟。”鄭小龍介紹,該集團首先會發展一批仲介,由他們來尋找“客戶”即借款人,用其真實身份在某網路借貸APP平臺上註冊帳號。接著就是“刷流水”,就是利用組織者提供的資金和工作人員已有的借貸寶帳戶説明“客戶”的帳戶做借款和還款的流水,以提高信譽度來欺騙放款人。

一旦信譽度提高後,就進入第三階段“玩號”。工作人員會使用客戶提供的微信號,以客戶的名義在該網路借貸APP平臺微信群內尋找放款人借款。一開始的小額交易,都是有借有還,以此逐步騙取放款人的信任,待時機成熟,便開始大額借款。而當該帳號借款達到一定程度,不再具有利用價值時,就進入最後階段“剪號”,切斷與放款人的一切聯繫,後期拒不償還。

通過幾個月的連續作戰,2017年1月18日,梅列公安分局專案組民警在龍岩市新羅區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邱某,並於2017年1月19日在龍岩市新羅區抓獲該犯罪集團頭目邱某。至此,以邱某為首的集團詐騙案成功告破。

“這起案件涉案範圍大、涉及人員多、涉案金額大,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及社會誠信產生了巨大的危害。”紀聖浪說:“偵查中,民警發現該案涉案嫌疑人多達140餘人,受害群眾達1000餘人,遍佈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

警惕高利息網貸

經審訊,民警獲悉,2016年2月起至2017年1月16日間,該犯罪集團頭目邱某溢夥同骨幹邱某冬、李某濤、郭某偉等人,先後在龍岩市區、永安市區、三明市區的出租房內組建犯罪集團“工作室”,使用客戶張某、羅某等40餘人的身份實施詐騙。

“該犯罪集團充分利用網路借貸平臺監管漏洞來實施詐騙,是一起典型的互聯網借貸形式掩蓋下的詐騙案件,並且一開始的借貸就是抱著不還的態度,性質惡劣,在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及社會誠信產生巨大危害的同時,很容易衍生社會治安問題。”紀聖浪說。

“該犯罪集團發展的借款人多為有賭博前科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及失信被執行人員,他們根本不具備還款能力,且對自己的信用不在乎。”主偵民警鄭小龍介紹。

“反觀整個案件,犯罪團夥能夠得逞的主要手段無外乎以高息為誘餌,而有的受害人也不一定就是純粹的受害人,他們大多抱著僥倖的心理,從這個平臺以2分的利息借來貸款,在另一個平臺以3分利息借出。”紀聖浪歎了歎氣說,“所以,這麼多網貸案件的發生,根本在於人心發生了變化,借貸已經由一種互助變成了投資。”

紀聖浪介紹,受害人在遇到這類詐騙時,往往沒有想到犯罪嫌疑人在借款前就已萌生非法佔有的念頭,只是簡單地認為,這僅僅是借錢給他人後,對方逃匿的普通債務糾紛,故沒有立即報警。

他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生活中在進行民事借貸時,要仔細核對對方的身份及借款用途,天上沒有白掉的餡餅,不能因為對方願意支付高利息而喪失警惕,從而遭受損失。

那麼,吳某是怎麼落入騙局的?像吳某這樣被騙的還有多少人?

民警調取嫌疑人張某的借貸資料,在對海量資料進行梳理後,挖掘出了隱藏在資料深處的秘密,而該犯罪集團的作案手法也隨之清晰。

“該集團的作案流程主要分為四個步驟。”鄭小龍介紹,該集團首先會發展一批仲介,由他們來尋找“客戶”即借款人,用其真實身份在某網路借貸APP平臺上註冊帳號。接著就是“刷流水”,就是利用組織者提供的資金和工作人員已有的借貸寶帳戶説明“客戶”的帳戶做借款和還款的流水,以提高信譽度來欺騙放款人。

一旦信譽度提高後,就進入第三階段“玩號”。工作人員會使用客戶提供的微信號,以客戶的名義在該網路借貸APP平臺微信群內尋找放款人借款。一開始的小額交易,都是有借有還,以此逐步騙取放款人的信任,待時機成熟,便開始大額借款。而當該帳號借款達到一定程度,不再具有利用價值時,就進入最後階段“剪號”,切斷與放款人的一切聯繫,後期拒不償還。

通過幾個月的連續作戰,2017年1月18日,梅列公安分局專案組民警在龍岩市新羅區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某、邱某,並於2017年1月19日在龍岩市新羅區抓獲該犯罪集團頭目邱某。至此,以邱某為首的集團詐騙案成功告破。

“這起案件涉案範圍大、涉及人員多、涉案金額大,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及社會誠信產生了巨大的危害。”紀聖浪說:“偵查中,民警發現該案涉案嫌疑人多達140餘人,受害群眾達1000餘人,遍佈25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涉案金額高達1000余萬元。”

警惕高利息網貸

經審訊,民警獲悉,2016年2月起至2017年1月16日間,該犯罪集團頭目邱某溢夥同骨幹邱某冬、李某濤、郭某偉等人,先後在龍岩市區、永安市區、三明市區的出租房內組建犯罪集團“工作室”,使用客戶張某、羅某等40餘人的身份實施詐騙。

“該犯罪集團充分利用網路借貸平臺監管漏洞來實施詐騙,是一起典型的互聯網借貸形式掩蓋下的詐騙案件,並且一開始的借貸就是抱著不還的態度,性質惡劣,在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及社會誠信產生巨大危害的同時,很容易衍生社會治安問題。”紀聖浪說。

“該犯罪集團發展的借款人多為有賭博前科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及失信被執行人員,他們根本不具備還款能力,且對自己的信用不在乎。”主偵民警鄭小龍介紹。

“反觀整個案件,犯罪團夥能夠得逞的主要手段無外乎以高息為誘餌,而有的受害人也不一定就是純粹的受害人,他們大多抱著僥倖的心理,從這個平臺以2分的利息借來貸款,在另一個平臺以3分利息借出。”紀聖浪歎了歎氣說,“所以,這麼多網貸案件的發生,根本在於人心發生了變化,借貸已經由一種互助變成了投資。”

紀聖浪介紹,受害人在遇到這類詐騙時,往往沒有想到犯罪嫌疑人在借款前就已萌生非法佔有的念頭,只是簡單地認為,這僅僅是借錢給他人後,對方逃匿的普通債務糾紛,故沒有立即報警。

他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生活中在進行民事借貸時,要仔細核對對方的身份及借款用途,天上沒有白掉的餡餅,不能因為對方願意支付高利息而喪失警惕,從而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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