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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全面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總目標

我省全面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總目標

每日甘肅網蘭州訊(甘肅日報·每日甘肅網記者文潔)1月18日, 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 我省全面完成國家下達“大氣十條”第一階段PM10濃度下降總目標, 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確定PM2.5、優良天數比例兩項環保約束性指標年度目標。

“大氣十條”出臺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 提出並推進“1+4+9”的治汙工作模式, 即突出蘭州市, 重點強化嘉峪關、金昌、白銀、天水4個重點工業城市, 全面推進其他9市州空氣品質總體改善。 省直有關部門聯合制定下發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建立全省燃煤鍋爐淘汰整治、煤炭煤質監管、工業企業達標治理、施工揚塵防控、生活面源污染監管和黃標車淘汰等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六張清單”和“網格化”監管體系。 對PM10不降反升的相關市州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 建立空氣品質“黃、橙、紅”三級預警, 堅持一月一通報、一季一督導的考核機制, 堅持“一票否決”的懲處機制。 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 建成覆蓋全省86個縣市區的全省空氣品質自動站監測網。 指導各地學習借鑒蘭州市大氣“治汙”經驗做法, 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

截至2017年底, 全省完成了環保部與省政府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所有193個重點減排專案。

重點對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工業企業實施環保設施升級改造, 全省實施的火電脫硫、脫硝占總裝機容量的99%, 全省新型幹法水泥生產線脫硝實現全覆蓋。 全面完成了鋼鐵企業焦爐煤氣脫硫任務。 完成了金川有色集團公司、白銀有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重點有色冶煉企業減排任務。 完成3家石油煉製企業4套660萬噸催化裂化裝置脫硫。 全省累計淘汰整治燃煤鍋爐8230台38117蒸噸, 14個市州所在城市基本實現燃煤鍋爐拆並、清潔能源改造或達標治理“清零”。 建成優質煤炭集中配送中心37個, 二級配送網點829個, 基本形成覆蓋14個市州所在城市優質煤炭集中配送和監管體系。 全省已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22台計891萬千瓦時。
累計淘汰黃標車及老舊機動車24.41萬輛, 連續4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淘汰任務。

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城市大氣環境品質逐步得到改善。 2017年, 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均值扣除沙塵影響後為76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7.3%;參與國考的12個地級市(PM10)濃度均值為76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8.4%;全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均值扣除沙塵影響後為33微克/立方米, 同比下降10.8%;14個地級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5.3%。 經初步核查, 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53.56萬噸, 比2015年排放量基數下降6.14%;氮氧化物排放量36.35萬噸, 比2015年排放量基數下降6.13%, 完成了國家下達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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