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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浮市區一工地3人違法違規燃放爆竹被行政拘留

1月23日中午, 位於雲浮市區的某房地產專案工地, 1名專案負責人、2名管理人員因違法違規燃放爆竹被雲城警方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此外, 雲浮市住建部門於當天下午對相關責任單位作出處罰, 停工整治。

當天下午, 記者在該工地現場看到, 場內四處散落著紅色的爆竹紙, 主體建築上寫著“封頂大吉”。 據瞭解, 當天12時左右, 雲城街道辦網格巡查員發現該工地內有人燃放爆竹, 當即報警處理。 市公安局雲城分局雲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取證, 並將專案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詢問, 違法行為人馮某強、盧某傑、何某吉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去年, 雲城區發出《關於禁止在雲城、高峰兩街道的行政管轄區域內焚燒秸稈和燃放煙花爆等行為的通告》。

雲城警方重申, 雲城、高峰兩個街道管轄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未經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尤其當前春節臨近, 廣大市民要遵守相關規定, 切勿存在僥倖心理、以身試法。 警方一經發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將依法嚴厲處理。

據瞭解, 雲城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 嚴查、嚴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市民發現上述違法行為可通過撥打110進行舉報。

其實, 雲城區、雲安區在去年發出了“禁燃”通告, 在雲城、高峰兩街道的行政管轄區域內以及省道368線高峰至六都沿線兩旁3公里範圍內, 禁止焚燒秸稈雜物、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雲城街道辦主要負責人表示,

“禁燃”通告發出後, 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幾乎絕跡。 為保證禁燃成果, 該街將繼續落實網格化巡查制度, 由250多人組成的鎮街兩級巡查員持續對全街24個網格責任區進行巡查, 一旦發現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報警處理。

1月22日, 雲城區召開打擊戶外焚燒秸稈和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 明確“禁燃”範圍為全區各鎮(街)範圍內, 其中雲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3個街道為重點打擊區域。

雲浮全媒體中心編輯部

編輯:雅欣

編審:劉炳華

記者:植發煒

通訊員:黃金福

投稿郵箱:yunff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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