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午, 位於雲浮市區的某房地產專案工地, 1名專案負責人、2名管理人員因違法違規燃放爆竹被雲城警方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此外, 雲浮市住建部門於當天下午對相關責任單位作出處罰, 停工整治。
當天下午, 記者在該工地現場看到, 場內四處散落著紅色的爆竹紙, 主體建築上寫著“封頂大吉”。 據瞭解, 當天12時左右, 雲城街道辦網格巡查員發現該工地內有人燃放爆竹, 當即報警處理。 市公安局雲城分局雲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取證, 並將專案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詢問, 違法行為人馮某強、盧某傑、何某吉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去年, 雲城區發出《關於禁止在雲城、高峰兩街道的行政管轄區域內焚燒秸稈和燃放煙花爆等行為的通告》。
雲城警方重申, 雲城、高峰兩個街道管轄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未經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據瞭解, 雲城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 嚴查、嚴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市民發現上述違法行為可通過撥打110進行舉報。
其實, 雲城區、雲安區在去年發出了“禁燃”通告, 在雲城、高峰兩街道的行政管轄區域內以及省道368線高峰至六都沿線兩旁3公里範圍內, 禁止焚燒秸稈雜物、露天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雲城街道辦主要負責人表示,
1月22日, 雲城區召開打擊戶外焚燒秸稈和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會議, 明確“禁燃”範圍為全區各鎮(街)範圍內, 其中雲城街道、高峰街道、河口街道3個街道為重點打擊區域。
雲浮全媒體中心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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