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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網紹興訊 1月23日上午, 紹興市越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建中帶隊赴紹興市公安局越城區分局, 與越城分局池建良副局長一同為該院“派駐公安機關檢察官辦公室”掛牌,
檢察官辦公室是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開展業務交流的載體。 該院檢察官辦公室定位于“加強法律監督與引導偵查”, 基於審查批捕、起訴及偵查監督職能, 對公安機關的刑事偵查活動依法開展法律監督。 今後, 該院偵查監督部檢察官將依照該院《關於在公安機關派駐檢察官辦公室辦法(試行)》規定, 定期赴越城區分局及其轄內派出所開展法律監督與偵查引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