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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誤用亞硝酸鹽致90余名幼兒中毒 負責人和炊事員被調查

未來網(www.k618.cn中央新聞網站)北京1月23日電(記者 梁希理)1月22日中午,河北省靈壽縣一幼稚園90余名幼兒因在食堂誤用亞硝酸鹽而送診。 目前,已有35名幼兒離院回家,59名仍在留院觀察,13名症狀較明顯的患兒腹痛、嘔吐等症狀基本消除。

1月23日上午九點半,未來網記者從靈壽縣委官方微信@靈壽發佈的官方通報瞭解到,截至22日24 時,已有35名幼兒離院回家,59名仍在留院觀察,13名症狀較明顯的患兒腹痛、嘔吐等症狀基本消除。 根據省兒童醫院專家意見,所有留觀患兒到今天中午如無不適即可出院。

目前,縣文教局已查封涉事幼稚園,對幼兒入園問題進行了妥善安置,並對幼稚園負責人白玉霞和炊事員徐榮菊等相關人員開展深入調查;縣市場監管局已對現場和可疑問題食品及用具進行查封,並委託協力廠商對相關樣品進行應急抽檢;縣紀委已經對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式;有關執法部門已經立案調查。

同時,在全縣中小學校、幼稚園及所有食品加工銷售場所開展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河北靈壽縣縣委官方微信@靈壽發佈 今日對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官方通報 截圖自微信

記者搜索網上發現,幼稚園食堂無用亞硝酸鹽導致學生中毒事件並非個案:

2009年,湖北十堰小博士幼稚園湖北幼稚園127人因誤食亞硝酸鹽中毒;

2011年,西安市未央區的趙村貝貝樂幼稚園的136名兒童誤食亞硝酸鹽中毒。

據瞭解, 2012年5月8日, 國家食藥監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2012年第1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公告。 公告指出, 餐飲服務單位應強化預防措施, 現榨飲料和水果拼盤當餐不能用完的,

應妥善處理, 不得重複利用。 各類學校不得採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

圖注:2012年, 國家食藥監局就發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警公告, 其中特別強調各類學校不得採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 截圖自國家食藥監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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