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南通市以農村集體聚餐這一重點業態為突破, 深化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給予了高度肯定。
早在2015年, 該市就出臺了《關於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切實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見》。 截至目前, 全市農村集體聚餐登記報告累計達5萬餘例, 登記備案農村集體聚餐從業人員5782名, 未發生一起重大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為了有效打通農村聚餐管理“最後一公里”, 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各地實際出發, 積極探索, 創新機制, 通過“三到位, 三提升”, 不斷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準與人民群眾滿意度與獲得感。
一是抓了三項基礎性工作。 組織各地開展普查登記,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檔案。 組織直接接觸農村集體聚餐食品的從業人員, 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取得體檢合格證明。 要求農村聚餐從業人員應定期參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培訓,
二是落實三項基本制度。 事前報告制度、分類現場指導制度、資訊公示制度。 對一次就餐人數50人以上的農村集體聚餐, 由舉辦者或承辦者提前一天向當地村(居)食品安全資訊員報告。 對一次就餐人數在200人以上的, 鄉鎮(街道)食安辦或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現場評估, 指導整改。 目前, 全市各村(居)評估13348場次、鄉鎮(街道)評估3336場次。 要求農村集體聚餐舉辦者與承辦者在加工製作現場將事前報告備案情況、從業人員資訊、原輔材料採購管道、安全責任及承諾等內容公示,
三是創新了三項工作舉措。 依託南通市食品安全監管資訊平臺, 建設了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子平臺, 實現全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資訊化與規範化管理;在海安、如皋等地試點推進農村集體聚餐標準化服務點建設, 配備了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設備設施;指導啟東、如東等地成立農村集體聚餐行業協會, 制定行規行約、自律規範和職業道德準則, 充分發揮協會在農村廚師管理、培訓、自律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