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群眾反映, 今年深圳市福田區發生的三起“冤案”, 當地有診所人表示不服!小編特意請到了包拯包大人來開堂審案!大家趕緊找個小板凳坐下來聽聽。
開封府發佈
今日, 開封府大堂受理了三起民間訴狀, 皆因“一字千金”引起。 案情披露之後, 吃瓜群眾終於明白真相, 壓在冤案背後的真相發人深省。
壹
牌匾掉字案
案情回顧:2017年5月, 深圳市福田區一家寫著“李麗芳中西醫診所”的醫療機構, 因牌匾與其《醫療機執業許可證》機構名稱不符, 被罰款5000元。 診所人表示不服。
包大人斷案:此案無異議。
無論是國家衛生部頒佈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還是深圳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 都有相關規定, 要求醫療機構的印章、牌匾以及處方箋等的機構名稱應當與核准登記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機構名稱相同。
而該診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寫的是“李麗芳中西醫結合診所”,
貳
標牌信息不全案
案情回顧:2017年5月, 深圳市福田區“朱慧敏口腔診所”某醫師因胸牌上未見本人照片, 診所被罰款1000元。 診所人表示不服。
包大人斷案:此案無懸念。
標牌即使是少一張照片也是違反了相關規定, 理應受到懲處, 何冤之有?
三
服務價格未公示案
案情回顧:2017年5月, 深圳市福田區的“朱必堅中醫內科診所”因未在顯著位置懸掛醫療服務價格表, 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 診所人表示不服。
包大人斷案:《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有規定, 要在醫療機構場所顯著位置懸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有關單項診療服務許可證, 並公示診療時間、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等資訊。
有公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時間、藥品資訊, 但卻沒有看到醫療服務價格資訊, 這一樣是違反了上述規定的。 此案沒有懸念, 當罰。
我們有時候會下意識排斥所謂的這規矩那條款, 覺得作為醫生會看病就夠了, 整那些束縛拳腳的東西沒什麼用。 但當你真正碰到棘手問題的時候, 一定會感謝當初“守規矩”的自己。
規範執業, 不只是為了避免受罰
1、看似多筆開支, 其實是為了方便維權
要求醫療機構的牌匾、印章和處方箋等的名稱必須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名稱相同, 有利於患者日後如遇醫療糾紛等情況時能夠拿出相關有力證據, 保障自身的權益, 否則出現“貨不對板”的情況, 想維權都難。
2、不單是規範執業, 更是為了保障患者安心就診
要求醫療機構的醫師和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 工作時佩帶有本人姓名、照片、職務或者技術職稱的標牌, 不單單是為了規範執業, 更是為了讓患者能夠瞭解接診人員的資訊, 更安心地就診。
3、規範診療價格設置, 提高競爭力
要求公示醫療服務價格等資訊, 從患者角度上來說, 的確是為了避免患者在就診過程中被“坑”。
對於診所來說,價格的公開透明能體現一個醫療機構的專業度和公信力,對提高市場競爭力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上面三個案例,看起來都是些不起眼的小事,但能把小事都做到極致的診所,生意自然會蒸蒸日上!
的確是為了避免患者在就診過程中被“坑”。對於診所來說,價格的公開透明能體現一個醫療機構的專業度和公信力,對提高市場競爭力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上面三個案例,看起來都是些不起眼的小事,但能把小事都做到極致的診所,生意自然會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