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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上漲已定!但這兩類教師拿不到績效工資!

我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四類構成。 由於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實行的是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制度, 而由於不同事單位之間“績效工資”評定標準的“可操作性”太強, 因此為了公平公正,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勢在必行。

說到改革, 首先要說的當屬事業單位中教師的工資, 現在老師們對自己的工資很是不滿意, 對於績效工資有很大的意見!

為什麼要對績效工資進行改革呢?

現在教師績效工資一般都是被分割為兩部分來考核, 一部分是完成基本教學考核任務, 可以得到績效工資的70%;另外的30%, 則用來獎勵優秀就教職工和學校領導的各種津貼補貼。 一句話來概括就是:以前的績效工資相當於"用自己的錢獎勵自己"!

當初設計績效只是為了提高教師工作積極性, 相同的在公務員身上則提倡高薪養廉,

但教師工作的性質是和人打交道, 有許多不可恒定的原因, 學生學習不能單純以教師努力工作為意志。 它所涉及的方面除了教師的原因, 還有學生興趣、習慣、意志, 家庭的督導等等, 所以強迫教師以成績為績效憑據, 明顯是違心而論。

績效工資是以工齡、職稱和個人多少掛鉤的, 不是平均值, 也就是說當初就是教師收入的一部分, 現在從中取部分作為績效, 除教師工作實效外, 還有領導層加班, 班主任費, 模範獎勵等從中所籌, 這樣所謂的績效成了任意宰割的唐僧肉, 嚴重偏離設計。

這種考核方式, 很有可能遭遇工資“不升反降”的困境, 導致很多基層教師心中不滿。 所以為了更好的提高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進行績效改革有它的必然性!

根據當前最新的消息, 有些地區開始改革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案:將原屬於教師的績效工資全額發放, 另外從財政中撥出一部分資金來獎勵優秀的教師。 這樣才真正有可能使績效係數高於1, 而不是在0.7-1之間浮動。

據悉, 在2022年, 教師工資將改變現行的績效工資發放模式,

實行以績效工資獎勵金為主的激勵方式, 以便達到鼓勵更多優秀教師得到相應的工資待遇。

兩類教師將無法獲得績效工資

儘管績效工資改革是針對全體教師的利好消息, 但是這兩類教師有可能會無法拿到績效工資。

1、師德考核不合格

針對校外“有償補課”現象, 一旦發現公立中小學教師補課、開辦興趣班、體罰學生問題, 將被納入師德考核中被一票否決, 扣除當年績效工資和績效獎勵金。

2、基本教學任務沒完成

對於教師而言, 不僅要教學生, 也要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 對於那種無法完成基本教學任務, 不服從學校安排的老師, 肯定不會發放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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