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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是受害者?天元區這對鄰居都是“戲精”?

2名業主就為了一個停車位, 幹起了互相傷害的事, 結果鬧到了派出所, 搞得大家好不尷尬。

1月19號, 家住天元區某社區的肖女士來到嵩山路派出所報案,

說自己的車好端端的停在自家停車位裡, 結果被人把車門給弄壞了, 希望民警儘快找到肇事者, 依法嚴懲。 民警隨即調取了社區停車場的監控, 發現這個肇事者不是別人, 正是肖女士的鄰居羅先生。

民警找到了羅某, 他承認是自己踹壞肖女士車門的。 他說, 1月4號的的時候, 自己因為一時疏忽而把車停到了肖女士家的停車位裡, 結果第二天發現車被人為損壞了, 他懷疑是肖女士幹的, 於是就找機會進行了報復。 經過民警協調, 羅先生賠給了肖女士500元作為修車費, 並向她賠禮道歉。 拿著錢, 肖女士滿意地離開了派出所。

見到肖女士報案之後挽回了損失, 羅先生隨後也報了案, 希望民警幫他找到破壞自己車輛的人。 對於群眾合理合法的要求, 民警自然要滿足啦, 於是他們又調取了1月14號天元區某社區的停車場監控, 發現破壞羅先生車子的人竟然是肖女士的丈夫。

證據確鑿

掌握證據後, 民警又把肖女士喊來了派出所, 這下, 又輪到她給羅先生道歉了,

而且還將羅先生賠給她的500塊錢退了回去。 經過民警的勸導, 羅先生和肖女士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並握手言和。 民警提醒, 現在停車位很緊張, 大家都要文明停車, 如果實在沒有辦法影響到了他人, 最好在車上留下挪車電話。 如果發現車輛被堵, 可以請交警或者物業公司幫助,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如果像羅先生和肖女士的丈夫一樣去破壞別人的車, 價值達到了5000元, 就已經涉嫌破壞公私財物罪了, 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制民生頻道全媒體記者 張長江 龍羽

通訊員:劉崢嶸、田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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