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國際>正文

用領事保護立法來震懾“巨嬰”公民

2017年11月30日, 火山爆發後, 陝籍旅行團滯留巴厘島一酒店內苦等回國航班。 資料圖

法治週末特約撰稿趙海涵

近期, 隨著中國人在海外一系列安全事件的發生,

外交部門的海外安全提醒再度成為熱門話題。

平均每天發佈4條安全提醒

1月19日, 外交部發佈了兩條海外安全提醒。 當天一大早, 外交部首先提醒在牙買加中國公民注意安全。 中國駐牙買加使館提醒該地區的中國公民和中資企業, 密切關注當地治安形勢, 加強自我防護, 避免不必要的外出, 配合牙方執法檢查。 如遇問題, 請及時報警並聯繫使館。

這是因為在1月18日, 牙買加政府宣佈在St.James地區實施緊急狀態, 已派遣軍隊和員警力量, 採取強力措施, 嚴厲打擊犯罪, 遏制犯罪上升勢頭。 緊急狀態期間, 執法人員有權對居民進行問詢和搜查。 後面還附有牙買加的報警電話、中國駐牙買加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

以及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

1月19日下午6時左右, 中國外交部又發佈了安全提醒, 外交部和駐卡拉奇總領館提醒中國公民近期暫勿前往巴基斯坦俾路支省首府奎塔市, 謹慎前往俾路支省其他地區。 請在信德、俾路支兩省中國公民和機構提高警惕, 密切關注當地政府和中國駐巴使領館發佈的安全資訊, 加強安全防範與應急準備, 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區。 如遇緊急情況, 請及時報警並與中國駐巴使領館聯繫。

發佈這則安全提醒的背景是:近期, 巴基斯坦俾路支省首府奎塔市安全形勢十分嚴峻, 針對巴軍警民的恐襲事件頻繁發生。 1月9日, 在俾路支省議會大樓附近發生針對值勤員警的嚴重恐襲事件,

造成7人死亡、16人受傷。 巴塔利班已宣稱對此負責。

根據中國領事服務網資料統計, 自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1月19日這114天, 外交部先後發佈了29條海外安全提醒, 提請中國公民暫時不要前往存在風險的地區, 在當地的中國公民和機構加強安全防範和應急準備。 如遇緊急情況, 要及時報警並與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聯繫。

安全提醒當成耳旁風

在近期的安全提醒中, 外交部還特別強調, 鑒於提醒地區的特殊情況, 中國公民在提醒發佈後仍堅持前往, 有可能導致當事人面臨極高的安全風險, 並嚴重影響其獲得協助的實效, 且其獲得協助而產生的費用需完全自理。

外交部之所以在海外安全提醒中對此特別強調,

是因為一些中國人不顧外交部反復提醒, 仍然前往危險地區。

2017年9月, 一些中國人不顧外交部反復提醒, 在中國大使館已經關閉的利比亞和葉門兩國開廠、務工, 甚至發生被襲事件。 而當有關使館留守組不斷聯繫勸說他們儘快撤離時, 有關人員卻反復推諉, 甚至刻意遮罩聯繫。 有媒體對此喊話稱:“還在利比亞和葉門的‘熊孩子’, 祖國媽媽喊你回家。 ”

2017年11月, 由於外交部和駐印尼使領館連發的十余次有關巴厘島火山噴發提醒未能得到重視, 以致一萬多名中國遊客滯留巴厘島, 引起社會各界的反思熱議。 有媒體對此評論, “12道金牌的安全提醒, 也擋不住他們飛撲巴厘島”。

在耗費巨大精力接回滯留遊客後, 外交部不得不再發提醒,

強調“如中國公民在暫勿前往提醒發佈後仍堅持前往, 有可能導致當事人面臨極高的安全風險, 並將嚴重影響其獲得協助的實效, 且因獲得協助而產生的費用需完全自理”。

2018年年初, 由於國內仍有個別旅行社組織赴敘利亞、伊拉克旅遊, 外交部和中國駐敘、伊使館短時間內密集發出提醒, 甚至用了《提醒!再次提醒中國公民近期暫勿前往敘利亞、伊拉克》這樣醒目的標題。 這些言辭舉措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 各大媒體紛紛轉載。 媒體評論稱, “面對‘巨嬰’式的同胞, 外交部終於怒了”。

中國公民要關注海外安全提醒

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三番五次的提醒和苦口婆心的勸告, 目的就是希望中國公民能關注海外安全提醒, 儘量不要去危險之地,確保在海外平安。

長期以來,密切跟蹤海外安全動態,及時發佈風險預警,為中國“走出去”的公民和企業提供參考,一直是外交部和中國駐外使領館的一項重要職責。為此,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始終堅持24小時、全天候地監測世界各地安全風險,及時、慎重地發佈各類安全提醒,幫助大家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僅2017年就發佈了1000多條安全提醒,但不少提醒卻沒有得到公民的重視。

外交部領事司郭少春司長日前在談及巴厘島事件時指出:“我們也有些許遺憾。如果這些提醒能引起大家更多的重視、覆蓋範圍能更廣一些,或許不會有這麼多人陷入困境。”

經過多年實踐,外交部逐步規範了海外安全提醒發佈機制,明確了“注意安全、謹慎前往、暫勿前往”三級提醒發佈辦法,根據有關國家的安全形勢和社會治安狀況,設定相應的、常規性安全提醒,同時,當有關國家可能或已經發生武裝衝突、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疾病疫情和社會動盪等突發情況時,根據相關事態對我公民威脅程度發佈相應的風險預警資訊,並視形勢發展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安全提醒的效力需要立法明確

但問題是:當外交部門履行了提醒義務後,公民應當如何對待?這些安全提醒對公民是否具有約束力?換句話說,如果有人不顧提醒一意孤行,出了事政府還該不該管?如果不管,是否有悖“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如果管,那所為之付出的額外的政治外交和社會成本以及經濟代價又該如何劃分?如果悉數由政府和全體納稅人買單,這對其他那些遵從安全提醒的、不給國家“添亂”的人是否公平?

這些問題已經在實踐中多次出現,並已越來越多地引起政學各界以及社會民眾的廣泛關注,如長此混沌下去而不認真加以梳理、厘清,勢必造成一線外交人員在政策把握和實踐過程中的困惑,同時加深公眾認知上的混亂和觀念上的誤區,最終影響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品質和效果,甚至損及政府的公信力。

“法者興功懼暴,律者定分止爭,令者令人知事。”當這些複雜問題難以通過現行的政策檔和宣傳教育得到解決時,那麼立法就不失成為一個必要且可行的嘗試手段。筆者認為,不妨借助正在推進的領事保護立法,來對海外安全提醒的發佈程式及其效力作進一步的規範,以更加清晰、合理地厘清政府、公民的權責義務。

在海外安全提醒的制度建設方面,各國做法不同,很多國家都發佈不具法律強制力的安全提醒,但同時,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動用政府公權,對本國公民出境加強引導管控也是普遍性舉措。

美國、韓國根據本國國內法制,從禁止在某國使用本國護照的角度,禁止本國公民前往該國。如美國《聯邦法典》規定:“國務卿有權限制在某些國家和地區使用美國護照,包括與美國開戰、境內正在進行武裝衝突以及對美國公民的公共衛生或人身構成危險的國家和地區。”

俄羅斯以總統令及部門檔等方式,通過禁止旅行社對俄公民銷售赴有關國家旅行產品,限制俄公民前往某國。法國政府則明確了“罔顧海外安全提醒者”應承擔的後果,規定“國家有權要求其償還對其實施救援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費用”。

亟需出臺領事保護立法

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有著特殊的社會發展環境和人文傳統。海外安全提醒作為維護中國公民乃至國家海外安全的一項重要預防性手段,其制度設計和建設工作應該更加科學嚴謹,既要適應依法行政和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又能秉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有效的全民參與。

而在面對政府和公民的權責義務劃分等問題上,既要合理合法,也要符合新時代的中國國情,能在海外特殊的環境下最大程度地體現應有的社會公平與正義。

因此,可以通過領事保護立法的手段,以規範領事保護與協助職務行為為切入點,將外交部和駐外外交機構多年來在海外安全提醒制度實踐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加以全面梳理和固化,對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配套提醒機制作出具體安排。

而出於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也應將公民的相關責任義務納入立法重點,進一步明確公民在遵從海外安全提醒、合理安排海外行程以及承擔相關費用等方面應承擔的法定義務。

有理由相信,有了法律做保障,海外安全提醒制度定能充分發揮效力,真正實現“遊人皆之,入腦入心”。

新時代的中國,正以前所未有的開放姿態擁抱世界。新時代的中國人,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奔赴海外各地。期待領事保護立法的出臺,能幫助海外中國同胞更好地塑造內心的平和與安穩,無問西東,走得更順,更遠,更平安。

(作者單位: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

責任編輯:高恒濤

儘量不要去危險之地,確保在海外平安。

長期以來,密切跟蹤海外安全動態,及時發佈風險預警,為中國“走出去”的公民和企業提供參考,一直是外交部和中國駐外使領館的一項重要職責。為此,外交部和駐外使領館始終堅持24小時、全天候地監測世界各地安全風險,及時、慎重地發佈各類安全提醒,幫助大家最大限度地規避風險,僅2017年就發佈了1000多條安全提醒,但不少提醒卻沒有得到公民的重視。

外交部領事司郭少春司長日前在談及巴厘島事件時指出:“我們也有些許遺憾。如果這些提醒能引起大家更多的重視、覆蓋範圍能更廣一些,或許不會有這麼多人陷入困境。”

經過多年實踐,外交部逐步規範了海外安全提醒發佈機制,明確了“注意安全、謹慎前往、暫勿前往”三級提醒發佈辦法,根據有關國家的安全形勢和社會治安狀況,設定相應的、常規性安全提醒,同時,當有關國家可能或已經發生武裝衝突、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疾病疫情和社會動盪等突發情況時,根據相關事態對我公民威脅程度發佈相應的風險預警資訊,並視形勢發展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安全提醒的效力需要立法明確

但問題是:當外交部門履行了提醒義務後,公民應當如何對待?這些安全提醒對公民是否具有約束力?換句話說,如果有人不顧提醒一意孤行,出了事政府還該不該管?如果不管,是否有悖“為人民服務”的原則?如果管,那所為之付出的額外的政治外交和社會成本以及經濟代價又該如何劃分?如果悉數由政府和全體納稅人買單,這對其他那些遵從安全提醒的、不給國家“添亂”的人是否公平?

這些問題已經在實踐中多次出現,並已越來越多地引起政學各界以及社會民眾的廣泛關注,如長此混沌下去而不認真加以梳理、厘清,勢必造成一線外交人員在政策把握和實踐過程中的困惑,同時加深公眾認知上的混亂和觀念上的誤區,最終影響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品質和效果,甚至損及政府的公信力。

“法者興功懼暴,律者定分止爭,令者令人知事。”當這些複雜問題難以通過現行的政策檔和宣傳教育得到解決時,那麼立法就不失成為一個必要且可行的嘗試手段。筆者認為,不妨借助正在推進的領事保護立法,來對海外安全提醒的發佈程式及其效力作進一步的規範,以更加清晰、合理地厘清政府、公民的權責義務。

在海外安全提醒的制度建設方面,各國做法不同,很多國家都發佈不具法律強制力的安全提醒,但同時,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動用政府公權,對本國公民出境加強引導管控也是普遍性舉措。

美國、韓國根據本國國內法制,從禁止在某國使用本國護照的角度,禁止本國公民前往該國。如美國《聯邦法典》規定:“國務卿有權限制在某些國家和地區使用美國護照,包括與美國開戰、境內正在進行武裝衝突以及對美國公民的公共衛生或人身構成危險的國家和地區。”

俄羅斯以總統令及部門檔等方式,通過禁止旅行社對俄公民銷售赴有關國家旅行產品,限制俄公民前往某國。法國政府則明確了“罔顧海外安全提醒者”應承擔的後果,規定“國家有權要求其償還對其實施救援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費用”。

亟需出臺領事保護立法

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有著特殊的社會發展環境和人文傳統。海外安全提醒作為維護中國公民乃至國家海外安全的一項重要預防性手段,其制度設計和建設工作應該更加科學嚴謹,既要適應依法行政和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又能秉持以人民為中心,實現有效的全民參與。

而在面對政府和公民的權責義務劃分等問題上,既要合理合法,也要符合新時代的中國國情,能在海外特殊的環境下最大程度地體現應有的社會公平與正義。

因此,可以通過領事保護立法的手段,以規範領事保護與協助職務行為為切入點,將外交部和駐外外交機構多年來在海外安全提醒制度實踐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和有效做法加以全面梳理和固化,對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配套提醒機制作出具體安排。

而出於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也應將公民的相關責任義務納入立法重點,進一步明確公民在遵從海外安全提醒、合理安排海外行程以及承擔相關費用等方面應承擔的法定義務。

有理由相信,有了法律做保障,海外安全提醒制度定能充分發揮效力,真正實現“遊人皆之,入腦入心”。

新時代的中國,正以前所未有的開放姿態擁抱世界。新時代的中國人,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奔赴海外各地。期待領事保護立法的出臺,能幫助海外中國同胞更好地塑造內心的平和與安穩,無問西東,走得更順,更遠,更平安。

(作者單位: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

責任編輯:高恒濤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