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1日21時許, 安定區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 有人在荒灘草地上拉電網。 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時發現, 現場有一台升壓器, 電線、鐵絲被拉到周圍用來電野兔等動物, 一行人被電擊致傷:左腳腳底部位燒傷, 右腿的小腿處灼傷。
民警當場查獲陳某某(男, 42歲, 新集鄉人)擅自安裝使用的電網一副, 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給周邊居住的群眾及時排除了這個“定時炸彈”。
目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一)項之規定, 違法行為人陳某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安定公安民警提醒】不要抱有僥倖的心理擅自安裝、使用電網進行狩獵, 一旦發現, 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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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對:趙文靜
審 核:張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