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警查獲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萬甯市森林公安局供圖
中新網海口3月14日電(吳海青 黃開勤)記者14日從海南省萬甯市森林公安局獲悉,
近年來, 由於保護野生動物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大, 群眾自發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明顯提高。 然而, 受經濟利益的驅動及食用野生動物陋習的影響, 非法獵捕、收購、殺害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仍時有發生。
據介紹, 3月1日深夜, 萬甯市森林公安局接到一位元群眾電話舉報:稱萬甯市興隆華僑農場沿河路一居民房內偷藏一定數量的野生動物, 請求森林公安解救。 根據掌握的線索, 該局立即指令轄區南林林區派出所出警處置。 經秘密偵查, 民警發現沿河路一居民房內的鐵皮棚裡有多條疑似蟒蛇,
直到次日(2日)上午10時, 嫌疑人還未出現。 李東偉帶領辦案民警在市消防大隊官兵、市公安局興隆分局民警的配合下, 依照法定程式對居民房進行現場搜查, 當場分別在兩鐵皮棚裡查獲8條疑似蟒蛇, 及在一鐵籠內查獲1只疑似獼猴, 均為活體。 被查獲的疑似蟒蛇最長的達3.1米, 軀幹粗壯如碗口般大小, 平均長度均達2米以上。
圖為民警查獲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蟒。 萬甯市森林公安局供圖
經初查, 該居民房主人李某(男, 39歲, 興隆華僑農場人)有重大作案涉嫌, 案發後已逃離興隆地區。 鑒於案情重大, 萬甯市森林公安局迅速將案情上報省森林公安局。 省林業廳黨組成員、省森林公安局局長李斐對此高度關注, 立即指派刑偵支隊兩名民警于當天趕赴萬甯指導督辦案件。
3月4日,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動植物刑事物證鑒定中心鑒定,
案發後, 犯罪嫌疑人李某連夜潛逃, 爾後又通過各種社會關係說情, 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辦案民警不為所動, 反而充分利用各種溝通管道, 通過其親人朋友開展思想工作, 勸其早日主動投案, 打消僥倖心理。 犯罪嫌疑人李某經過數日的思想波動後, 迫于法律威嚴, 於3月9日主動到該局投案自首。 經訊問, 李某交代了其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間, 在萬寧市、瓊中縣等地非法收購蟒蛇等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