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17時許, 長安交警大隊五中隊民警正在建華大街與和平路交口執勤。 這時緝查布控系統預警資訊顯示, 一輛機動車其所有人的駕駛證狀態異常, 民警迅速將車輛控制。
當事人下車後只出示行駛證, 稱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證都在自己的車上, 今天所駕駛的是朋友何某亮的車輛。 為了證實自己說的話, 當事人隨口報出了何某亮的身份證號碼。
民警依據當事人提供的身份證號碼, 調取資訊後發現, 何某亮確實持有有效駕駛證。 但通過照片比對, 民警察覺到雖然二人長相十分相像, 但有一處小細節不太一樣。 當事人右眼下方有一個小痣, 而何某亮的照片上卻沒有, 並且二人在年齡上也存在明顯差異。
隨後, 民警再次通過警務通對該男子進行面部掃描比對, 此時所顯示的資訊為一名叫何某濤的駕駛人, 當事人矢口否認, 並堅稱自己為何某亮。 民警多次警告他, 如果再繼續冒充他人, 會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 做進一步的核查。 這時, 當事人才承認他就是何某濤。
經民警核實, 何某濤, 駕駛證為違法未處理、扣留、吊銷狀態。 原來, 2016年7月7日, 何某濤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被槁城交警大隊查扣, 之後因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處理被依法吊銷駕駛證。
民警表示, 其行為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給當事人開具強制措施憑證, 依法滯留其車輛。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劉冉
供圖/長安交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