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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含台港澳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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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 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 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位於廈門島南端, 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 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 這裡風光旖旎, 四季如春, 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於1983年, 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6年獲准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年獲准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年獲准設立藝術碩士(MFA)學位授予點;2006年開始招收藝術管理方向本科生;2008年開始招收文化創意與藝術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獲准設立音樂與舞蹈學、美術學和設計學碩士學位一級學科授予點;2014年獲准設立音樂表演理論、造型藝術研究二級學科博士點。

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 現有全職教師107名, 其中教授27名, 副教授31名。 各專業同時面向海外招收外國留學生和台、港、澳、僑學生, 目前在校本科生1029名, 在校碩士生322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依託廈門大學作為綜合性重點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 以學兼中西為基礎, 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 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特色學科, 培養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於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有關規定, 我校2018年招收音樂表演專業、舞蹈表演專業、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位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藝術類學生。

一、招生計畫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設計系 2018年招收藝術類本科生。 其中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方向)不編制分省計畫, 面向全國招生;不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類)安排分省分專業(類)計畫, 面向部分省份招生。 具體各專業招生計畫如下:

1.音樂系(140人)

(1)音樂表演專業(需參加我校校考):80人。 具體各專案計畫如下:

鍵盤方向:鋼琴12人, 手風琴2人, 雙排鍵電子琴2人。

管弦樂方向:小提琴8人, 中提琴3人, 大提琴3人, 低音提琴3人, 長笛2人, 單簧管2人, 雙簧管2人, 大管2人, 小號2人, 圓號2人, 長號2人, 豎琴2人, 打擊樂2人。

聲樂方向:13人。

民樂方向:二胡2人, 笛子2人,

琵琶4人, 揚琴2人, 古箏4人, 塤(含陶笛)2人。

(2)音樂學專業(不用校考):50人。 其中:

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40人, 具體分省計畫如下:

2.美術系(65人)

(1)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不用校考):5人(只面向福建省招生)。

(2)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不用校考):60人, 具體分省計畫如下:

3.設計系(75人)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位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不用校考):75人,具體分省計畫如下:

注:①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方向)不編制分省計畫,面向全國招生;不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類)安排分省分專業(類)計畫。

②對於藝術類專業計畫分文、理科的省份,分省計畫均為藝術文計畫(福建省除外)。

③對於藝術類專業計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我校將結合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具體要求安排藝術類專業招生計畫。

④具體招生計畫以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招生計畫手冊為准。

二、招生物件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

三、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2018年我校招收的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繪畫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全部採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專業校考

1. 校考對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4個方向)各項目的考生。其中,鍵盤、管弦樂、民樂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樂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樂考生,若參加校考,其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 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名條件和專業校考範圍的考生,請于2018年2月22日-3月3日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生按要求準確填寫報考資訊、上傳照片,並繳納報考費,系統將自動生成《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報考其中的一個專案(樂器),不得兼報。

3. 上傳及寄送材料: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表演視頻檔上傳至我校考試中心網上報名系統,並將上傳至網報系統的表演視頻檔拷入U盤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1)上傳資料

考生須于2018年3月5日18:00前將視頻材料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視頻材料為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表演視頻檔,檔大小限制為1G,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製,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及表演服裝、場地背景等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資訊。每名考生只允許向網報系統上傳一個檔。若考生有多個檔需要上傳,事先應自行整合並壓縮成一個壓縮包之後再上傳。壓縮包內的檔案名不得體現考生個人資訊,僅限以考生所報考的考試方向與序號來命名檔。考生只允許上傳一次材料,上傳完成後將關閉上傳管道。逾期上傳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寄送材料

考生須于2018年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准)將以下初試材料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考試中心,郵編:361005,收件人:藝術類校考負責人。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請使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逾期寄達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試;所有材料均不退還。

①《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報名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並蓋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③U盤一份,內容為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視頻檔(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製,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及表演服裝、場地背景等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資訊),U盤需貼上標籤並注明網上報名號和考生姓名,U盤內存儲內容標題(檔案名)為考生考試方向,例如鋼琴.mpg(其中mpg為視頻格式。標題上不得出現考生姓名、報名號等資訊)。

4. 初試:我校將組織評委對考生提交的視頻內容進行專業評判,擇優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複試名單將於2017年3月13日晚前公佈,考生可通過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

我校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以考生參加複試的成績作為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

考生上傳及寄送的視頻檔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5. 複試現場確認: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于 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藝術學院(廈大海濱東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複試資格,不予安排複試。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准考證和本科合格證原件;

③我校音樂類專業考試准考證(取得複試資格後,考生可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等有關材料。

6. 複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下午-18日(具體複試排程見確認時的現場公告,我校可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整考試時間)。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7. 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初試、複試考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表演專業樂理與視唱練耳考試大綱見附件2。

8. 報考費:170元/人(閩價費[2015]267號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線上支付。報考費一旦繳交,無論是否寄送報考材料和參加考試,恕不退還;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 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各專案(樂器)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各招生專案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畫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 :1。專業校考成績和上線考生合格證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看、下載,我校不再另行寄發。

四、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並參加本省組織的高考。

五、志願填報

1.報考我校美術系和設計系招生專業的考生,如我校2018年在當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計畫,只需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對應專業志願。其中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方可填報。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時安排美術系和設計系的招生專業計畫,考生可以兼報。

2.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需要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願。

3. 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四個方向)的考生,須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校考並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願。凡已合併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

4.考生可以根據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的計畫安排和自身獲得我校音樂表演校考合格情況,考慮是否兼報。

六、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位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畫,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2.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畫,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注:我校的藝術教育本科專業是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的錄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我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 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專案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考生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凡已合併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考生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校考成績低於70分不予錄取。

注:①以上“出檔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基於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②專業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的省份,在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合格出檔考生中,按照我校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③藝術類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④對福建等省份實施“一檔多投”而造成錄取後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佈招生計畫的專案(樂器),我校無法再錄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

⑤部分音樂表演專案(樂器)如無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減少)本年度該專案(樂器)的招生,收回該專案剩餘招生計畫在高考錄取時統籌使用。

⑥按設計學類招收的2018級新生,入學後將按照學校和藝術學院有關專業(方向)分流的規定進行專業(方向)分流。

⑦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七、台港澳僑學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要求和錄取規則

1.我校2018年藝術類面向台港澳僑招生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2.擬報考廈門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的台港澳僑學生,須按上述內地考生的報考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寄送材料,經審核取得複試資格後,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專案(樂器)專業校考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

3.擬報考廈門大學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的台港澳僑學生,須于2018年2月22日至3月7日通過廈門大學台港澳僑本科生報名系統(網址後續公佈)進行報名,我校將於2018年3月份在廈門大學另行組織專業校考並根據校考實際情況劃定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達到我校要求者方可報考我校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4. 擬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台港澳僑學生文化課考試需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舉辦的港澳臺僑聯考。

5.錄取規則:在聯招辦投檔我校且獲得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資格的台港澳僑藝術類出檔考生中,我校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八、學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九、監督

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對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

十、入學與複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準複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附則

1.對於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藝術類專業。

3.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於本二線分為A、B線的省份,我校採用本二線A線的6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採用本一線的5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將在專業校考結束後及時在網上公佈校考成績和合格線,並及時公示校考合格名單。具體公佈時間和查詢方式考生可留意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

3.設計系(75人)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位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不用校考):75人,具體分省計畫如下:

注:①我校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方向)不編制分省計畫,面向全國招生;不組織專業校考的專業(類)安排分省分專業(類)計畫。

②對於藝術類專業計畫分文、理科的省份,分省計畫均為藝術文計畫(福建省除外)。

③對於藝術類專業計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我校將結合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具體要求安排藝術類專業招生計畫。

④具體招生計畫以各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招生計畫手冊為准。

二、招生物件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關本年度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報考規定的考生。

三、專業考試

(一)專業省統考

2018年我校招收的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繪畫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全部採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專業校考

1. 校考對象: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4個方向)各項目的考生。其中,鍵盤、管弦樂、民樂只受理我校指定招收器樂的考生報考,除此之外的其它器樂考生,若參加校考,其校考成績均為無效。

2. 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名條件和專業校考範圍的考生,請于2018年2月22日-3月3日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考生按要求準確填寫報考資訊、上傳照片,並繳納報考費,系統將自動生成《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考生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報考其中的一個專案(樂器),不得兼報。

3. 上傳及寄送材料: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表演視頻檔上傳至我校考試中心網上報名系統,並將上傳至網報系統的表演視頻檔拷入U盤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1)上傳資料

考生須于2018年3月5日18:00前將視頻材料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視頻材料為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表演視頻檔,檔大小限制為1G,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製,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及表演服裝、場地背景等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資訊。每名考生只允許向網報系統上傳一個檔。若考生有多個檔需要上傳,事先應自行整合並壓縮成一個壓縮包之後再上傳。壓縮包內的檔案名不得體現考生個人資訊,僅限以考生所報考的考試方向與序號來命名檔。考生只允許上傳一次材料,上傳完成後將關閉上傳管道。逾期上傳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寄送材料

考生須于2018年3月6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郵局收件日郵戳為准)將以下初試材料寄達廈門大學考試中心(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考試中心,郵編:361005,收件人:藝術類校考負責人。為確保材料及時、準確寄達,請使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送)。逾期寄達或所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和安排考試;所有材料均不退還。

①《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類專業考試報名表》,報名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名、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並蓋章;

②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複印在同一張A4紙上);

③U盤一份,內容為考生按附件1規定的考試內容和要求自行攝錄的視頻檔(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製,不得編輯加工,視頻中所攝錄的內容及表演服裝、場地背景等不得出現任何涉及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學及培訓機構等個人資訊),U盤需貼上標籤並注明網上報名號和考生姓名,U盤內存儲內容標題(檔案名)為考生考試方向,例如鋼琴.mpg(其中mpg為視頻格式。標題上不得出現考生姓名、報名號等資訊)。

4. 初試:我校將組織評委對考生提交的視頻內容進行專業評判,擇優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複試名單將於2017年3月13日晚前公佈,考生可通過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結果。

我校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以考生參加複試的成績作為專業校考成績進行錄取。

考生上傳及寄送的視頻檔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取消參加初試的資格。如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並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5. 複試現場確認: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于 2018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藝術學院(廈大海濱東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放棄複試資格,不予安排複試。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准考證和本科合格證原件;

③我校音樂類專業考試准考證(取得複試資格後,考生可自行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列印)等有關材料。

6. 複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下午-18日(具體複試排程見確認時的現場公告,我校可根據報考情況適當調整考試時間)。未按時間和要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行放棄考試資格。

7. 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表演專業各方向初試、複試考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1,廈門大學2018年音樂表演專業樂理與視唱練耳考試大綱見附件2。

8. 報考費:170元/人(閩價費[2015]267號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線上支付。報考費一旦繳交,無論是否寄送報考材料和參加考試,恕不退還;逾期未交,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 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各專案(樂器)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各招生專案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畫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 :1。專業校考成績和上線考生合格證可登錄我校考試中心網站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查看、下載,我校不再另行寄發。

四、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並參加本省組織的高考。

五、志願填報

1.報考我校美術系和設計系招生專業的考生,如我校2018年在當地省份有安排招生計畫,只需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對應專業志願。其中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方可填報。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同時安排美術系和設計系的招生專業計畫,考生可以兼報。

2.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需要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願。

3. 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鍵盤、管弦樂、聲樂、民樂四個方向)的考生,須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校考並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志願。凡已合併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本科專業合格線。

4.考生可以根據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的計畫安排和自身獲得我校音樂表演校考合格情況,考慮是否兼報。

六、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專業、繪畫專業(含中國畫、油畫、漆畫、雕塑方向)、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數位媒體藝術專業(含多媒體方向、動畫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畫,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2. 藝術教育專業(美術教育方向)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普通類本一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畫,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以考生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綜合分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750×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省統考總分×750×50%。

注:我校的藝術教育本科專業是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照教育部的錄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於我校非藝術類專業所在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 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專案

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本科專業合格線、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二線的65%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志願,按照考生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凡已合併錄取批次及浙江、上海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有關文化考試成績要求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考生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專業校考成績低於70分不予錄取。

注:①以上“出檔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基於各省投檔出來的考生,按以上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②專業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的省份,在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規則投檔給我校的合格出檔考生中,按照我校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③藝術類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④對福建等省份實施“一檔多投”而造成錄取後生源流失,以致未完成我校公佈招生計畫的專案(樂器),我校無法再錄取其他校考合格生源。

⑤部分音樂表演專案(樂器)如無合格生源或生源不足,取消(或減少)本年度該專案(樂器)的招生,收回該專案剩餘招生計畫在高考錄取時統籌使用。

⑥按設計學類招收的2018級新生,入學後將按照學校和藝術學院有關專業(方向)分流的規定進行專業(方向)分流。

⑦ 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七、台港澳僑學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要求和錄取規則

1.我校2018年藝術類面向台港澳僑招生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2.擬報考廈門大學音樂表演專業的台港澳僑學生,須按上述內地考生的報考時間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寄送材料,經審核取得複試資格後,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音樂表演專業各招生專案(樂器)專業校考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專業校考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

3.擬報考廈門大學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的台港澳僑學生,須于2018年2月22日至3月7日通過廈門大學台港澳僑本科生報名系統(網址後續公佈)進行報名,我校將於2018年3月份在廈門大學另行組織專業校考並根據校考實際情況劃定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達到我校要求者方可報考我校繪畫專業和設計學類。

4. 擬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台港澳僑學生文化課考試需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舉辦的港澳臺僑聯考。

5.錄取規則:在聯招辦投檔我校且獲得我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資格的台港澳僑藝術類出檔考生中,我校根據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八、學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九、監督

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對我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監察處申訴。

十、入學與複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註冊入學手續。入學後,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準複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附則

1.對於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本科合格證的考生,若最終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

2.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所在省份專業省統考的考試專業類別必須是音樂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藝術類專業。

3.在音樂表演專業錄取中,對於本二線分為A、B線的省份,我校採用本二線A線的6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期間,個別省份尚未劃定本二線,我校採用本一線的55%作為文化考試成績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將在專業校考結束後及時在網上公佈校考成績和合格線,並及時公示校考合格名單。具體公佈時間和查詢方式考生可留意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的相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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