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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鎮綜合執法局開出第一份罰單

武進新聞網訊(張英娟 記者 周健) 上周, 雪堰鎮綜合執法局向區域範圍內涉嫌違規運輸渣土的違法當事人徐某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並進行了當面簽收。 這是雪堰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開展以來, 下達的首個行政處罰決定。

1月10日, 雪堰鎮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巡查中發現, 一車輛在雪堰鎮漕橋村漕分路運輸渣土, 未採取密閉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 經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及調取相關證據, 查明並確認當事人確實存在上述違法行為。 該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

並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處罰規定給予當事人罰款2000元。

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 既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 也是推進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舉措。 2017年8月, 雪堰鎮、湟裡鎮綜合執法局, 西湖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集中授牌。 經過一系列的調整和磨合, 目前雪堰鎮、湟裡鎮綜合執法局, 西湖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均已正常運轉。

雪堰鎮綜合執法局局長陳世華介紹, 改革前, 執法人員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移交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進行處罰;改革後, 案件自發現、受理到調查, 再到下達處罰決定, 均由雪堰鎮人民政府綜合執法局一個部門完成, 實現了“一個部門受理、一支隊伍執法、一個公章處罰”,

將城鎮管理領域行政執法由多部門外部迴圈變為綜合執法機構內部迴圈, 從制度層面破解了行政執法管理領域多頭執法、交叉執法、執法效率低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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