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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太原市直事業單位考試部分解析

2017年太原市直事業單位考試於12月16日上午在太原市正常舉行, 縱觀整套試卷, 難易程度適中, 超綱題目較少, 本文就幾道真題作出解析, 剖析其中所涉及的考點。

【真題再現】憲法規定, 我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為( )

A.全體公民

B.全體人民

C.18周歲以上的公民

D.年滿18周歲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

【答案】D。 解析:《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 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因此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中國公民、年滿十八周歲、未被剝奪政治權利。 故本題答案為D。

【真題再現】我國憲法規定, 憲法的修改,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或者( )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代表的( )以上多數通過。

A.四分之一, 三分之二 B.三分之一, 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一, 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一, 二分之一

【答案】C。 解析:《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憲法的修改,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 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故本題答案為C。

【真題再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的( )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A.所有權 B.使用權 C.佔有權 D.收益權

【答案】B。 解析:《憲法》第十條規定,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 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 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故本題答案為B。

縱觀上述三道憲法題目, 會發現憲法的考查通常採用直接考查的方式, 即法條怎麼規定怎麼考, 不需要任何的拓展, 而且難度很小。 因此在憲法的備考過程中, 大家只需要有針對性地看一些常考的法條, 就可成功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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