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給予的陪伴與溫暖, 多少金錢都無法衡量”。 這是不少寵物愛好者的心聲, 胡先生就是其中一員。
去年, 他的愛犬“條條”遭遇車禍醫治無效死亡, 近日, 永嘉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並作出判決。
網路配圖
2017年5月, 王女士駕駛小型客車行駛在永嘉縣上塘鎮某街道, 胡先生的愛犬“條條”突然橫穿機動車道, 王女士忙緊急刹車, 但是“條條”還是被撞傷在馬路中, 王女士認為狗並無大礙便駕車離開。
過了兩天, “條條”表現出不適的情況, 胡先生將“條條”送到永嘉縣某獸藥經營部打點滴治療後, 情況仍無好轉, 便在某寵物診所進行了全麻下行髂骨內固定術。 根據醫生建議, 需在痊癒後進行第二次手術, 但是沒等到手術時間, “條條”便在9月份因內臟衰竭死亡。 胡先生悲痛萬分, 將王女士和王女士機動車投保的某保險公司訴諸永嘉法院。
“它可是一條無辜的生命啊!除去醫療花銷,
法院審理後認為, 該案屬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在事故發生時, 王女士駕駛車輛操作不慎, 胡先生未盡到管理義務, 導致事故的發生。 雙方均有過錯, 故該院結合王女士、胡先生的過錯程度及過錯對事故發生造成的影響, 酌情認定被告王女士承擔70%、原告胡先生承擔30%的責任。
同時原告所有的狗屬於其合法財產, 法院根據收款收據等認定原告支付的醫療費、購犬花銷等合理損失共計12720元。
法官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第76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 按照雙方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經辦法官說, 隨著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 路況越來越複雜, 駕駛員們在住宅區、學校附近更加小心駕駛, 減速慢行。 同時寵物主人對寵物也有管理看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