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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華:進一步防範非法集資處置 統一監管規則

第一財經獲悉, 3月6日,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長李國華提交政協《關於加大非法集資防範處置工作力度的提案》(下稱《提案》)。

“非法集資活動在高壓打擊態勢下仍屢禁不止, 還呈現出了一些新特徵, 新問題, 因此進一步加大防範處置工作力度就顯得尤為必要。 ”李國華表示。

《提案》中介紹, 我國非法集資活動的新特徵、新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犯罪手法翻新升級, “泛理財化”特徵明顯。 非法集資往往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 迎合社會公眾對財富保值增值的迫切需求,

創造形形色色的所謂“理財產品”, 升級犯罪手法。 目前, 民間投融資仲介公司、P2P網貸公司、房地產公司、私募基金、地方交易所等領域已成為重災區。

二是犯罪形式專業隱蔽, 欺騙誘導性強。 非法集資組織結構愈加嚴密, 專業化程度高, 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 犯罪分子不惜重金, 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月臺造勢, 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各類媒體進行包裝宣傳, 甚至直接拉攏金融機構員工, 借助金融機構管道違規銷售產品, 惡意盜用金融機構信用, 迷惑性更強, 使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

三是網路化趨勢明顯, 波及範圍廣, 打擊處置難。 隨著互聯網資訊技術的高速發展, 非法集資活動開始從線下向線上轉移, 非法產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

受害人數眾多, 波及範圍更廣, 往往遍及全國各省市區, 這也增加了各部委、各級政府在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時的溝通協調難度。

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數量近6000起, 涉案金額近2500億元, 參與集資人數逾150萬人, 同比分別上升了71%、57%、120%。 2016年一季度, 非法集資立案數即達2300起, 為歷年最高峰。

面對我國非法集資呈現出來的新特徵、新問題, 李國華建議從五大方面來進一步防範新的非法集資活動產生。

一是排查清理, 遏制蔓延勢頭。 例如, 重點要加強對P2P網貸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貸款仲介公司、理財公司、房地產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易發生非法集資行為的行業和領域的排查。 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合力, 堅持“打早、打小、打苗頭”,

有效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等。

二是嚴格准入, 淨化市場主體。 李國華建議。 對各類金融機構要依法審批、規範准入。 要增強對新型金融業態的敏感性, 實質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各類新型市場主體, 要及時納入金融監管範疇, 對名實不相符、主業不清晰、經營不規範的各類機構, 要堅決取締並清除出金融市場。 要保障金融機構准入的統一和規範性, 金融機構設立審批許可權應集中在中央金融監管體系。

三是明確職責, 強化金融監管。 統一監管規則, 強化金融監管協調。 李國華建議, 在現有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 將現有監管模式從機構監管逐步過渡到功能監管、行為監管上來, 落實“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

防範非法集資行為利用監管空白, 形成跨行業跨市場傳遞的風險。 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監管責任, 整合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 與中央金融監管體系有機結合, 形成合力, 有效應對並遏制非法集資活動。

四是練好內功, 加強金融機構自身管理。 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要構建完善的內控合規體系, 嚴禁向涉嫌非法集資的投資公司、理財公司、網貸公司等機構提供融資、結算等服務, 加強各類帳戶監測、預警和管理, 規範內部員工日常行為, 嚴防員工盜用金融機構名義參與非法集資活動, 防範道德風險, 建立金融機構與非法集資的“防火牆”。

五是構建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開展非法集資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

讓群眾多管道瞭解非法集資的手段和危害, 提高自身防範意識等。 建議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多形式、多手段開展投資者教育, 逐步打破理財產品剛性兌付, 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投資意識和風險自擔意識, 加快全民信用體系建設, 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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