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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相約喝酒然後借機碰瓷這樣的朋友要不得!

近日, 在臨沂一男子因看不慣其朋友的行為, 勾結一名欠其借款的女子駕車碰瓷, 最後錢沒有花成, 卻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河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被人敲詐了, 兩個女的開車等在飯店門口, 然後故意撞我的車子, 趁機還騙去了我15000塊錢。 ”1月16日, 家住河東區相公辦事處的王某到河東公安分局相公派出所報警。

接到報案後, 相公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案件的偵破工作。 “根據王某的介紹, 我們先去他吃飯的飯店進行了走訪調查, 據周圍群眾反映這兩名女子在附近多次出現過。 後來, 我們通過調取周邊商鋪的監控發現他們駕車于當晚7時左右就來到這裡,

期間還曾下車買了兩桶泡面。 ”辦案民警徐斌介紹道。

鎖定嫌疑人後, 辦案民警徐斌立即將這一情況向所長進行了彙報。 1月17日, 高某、武某兩名女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相公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據高某交代, 她之前認識了一名叫“李某”的男子, 2017年12月份的一天, 李某突然打電話給她, 說你開車去“碰瓷”吧, 並承諾說他會安排的。 幾天後, 李某就給高某發了個手機定位, 讓她去附近的一飯館門口等著。 當晚, 她駕著車載著武某去了相公辦事處, 來到飯店門口守著, 後來餓了, 就讓武某去附近買了兩桶大碗面吃。 9時左右, 高某看李某等人出來了, 就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撞向了王某的車子,

兩人下車後, 一人負責要錢, 一人負責錄影, 王某因自己喝了酒, 就想花錢了事, 最後協商以15000元的價格私了。 事後, 高某將7000元轉給了李某, 另給了武某1000元的好處費。

1月20日, 李某聽村裡人說王某報了警, 他知道自己最後也逃不了, 就找到王某想承認錯誤, 給他賠償, 然後私了, 最終沒有私了成, 無奈只好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我聽別人說王某老在背後說我壞話, 就怪生氣, 想著找個機會治他一下。 後來我認識了高某, 就商量著讓她去碰瓷, 賺點錢花花, 也順帶著給老王破破財, 一舉兩得。 ”李某繼續交代道, “後來, 我就約了我們村幾個人一起去喝酒, 我知道王某一直自己開車, 所以就讓其他幾個人自己開車過來, 然後給高某打電話讓她過來守著,

晚上九點左右喝完酒, 高某就按照事先約好的撞了王某的車, 後來他害怕交警查他酒駕, 就事先跑了, 但因為車還在就讓其他人與高某談。 最後以15000元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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