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電梯安全“七分靠養”, 日常維保監管不能弱
杭州某社區在2017年3月交房後, 隨著第一批住戶相繼入住, 陸續有業主反映電梯故障問題:停梯、沒信號甚至滑梯。
交房不足一年, 入住時間更短, 社區寥寥幾部電梯竟有80多次報修記錄, 這樣的驚恐頻率難怪當事人提心吊膽。 加之近年來“奪命電梯”“電梯驚魂”事件時有發生, 讓人們越來越關注如何保障電梯安全問題。
按照2014年起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 電梯屬於特種設備, 其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等內容, 都依法納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而對於電梯生產製造, 本法再加上國家規定的強制標準, 細化到零件尺寸、功能參數都有嚴格細緻的規定。 因此, 從法律法規上來看, 正規廠家出產的電梯品質應該有較為完備的保障。
但電梯是很複雜的機電設備, 由許多複雜的零部件構成,
對電梯的日常核對總和保養, 《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國家質監總局頒佈的《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也有規定相關內容,
對於住宅社區來說, 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就是物業公司, 它們負責選擇和監管維保公司, 但很明顯, 物業在選擇過程中必然有控制成本的考慮, 低價之下難有高質。 如何保證日常維保的頻度和品質, 以及應急救援的速度和力量?而一年一度的質檢, 能否從全年電梯保修記錄中發現維保不足?電梯“帶病”工作, 是否要出事才能知曉?現實中,
顯然, 和電梯生產的嚴格法律標準相比, 日常監管力度和群眾的不安全感有些不成比例。 因此, 日常的維護保養監管工作, 還需進一步細化法律規定。同時,既然電梯安全靠“七分養”,日常維保的監管責任就不能全部仰仗物業公司,行業主管部門、綜合監管部門以及屬地政府都應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應在前期加強對專業維保市場准入的把控,中期加強對電梯維保的全程監管,以最大限度減少電梯運行的意外事件。
還需進一步細化法律規定。同時,既然電梯安全靠“七分養”,日常維保的監管責任就不能全部仰仗物業公司,行業主管部門、綜合監管部門以及屬地政府都應擔負起各自的責任,應在前期加強對專業維保市場准入的把控,中期加強對電梯維保的全程監管,以最大限度減少電梯運行的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