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傳統涼茶起效慢添加西藥增“療效”

本報訊為了吸引顧客, 涼茶店老闆竟然在涼茶中添加咳特靈膠囊、氨咖黃敏膠囊等藥品。 經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 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緩刑一年, 並處罰金15萬元, 禁止王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2016年8月5日, 廣州市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王某經營的店鋪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 查獲其存放在店內的彩色粉末6瓶、灰白色粉末21瓶以及止咳茶、感冒茶等涼茶。 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測, 王某店鋪出售的涼茶中含有咳特靈膠囊、氨咖黃敏膠囊等藥品成分。

後越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線索移送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區分局, 2017年2月15日, 王某在涼茶店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辦案檢察官黃宏亮告訴記者, 涼茶具有養生保健功能, 但不具備醫學上的治療功能, 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的定義, 涼茶屬於食品當中供人飲用的成品。 王某添加的咳特靈膠囊等非處方類西藥是國家允許使用的藥品, 但同時也是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中添加的物質, 所以王某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涼茶被納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是傳統手工技藝, 也是廣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希望涼茶經營者能夠引以為戒、增強法律意識,

不能以違法手段增強“療效”。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