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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關注」大動作!寧夏撤銷65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日前, 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編辦瞭解到, 作為全國唯一一個在全省域範圍開展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區, 寧夏把“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結合起來作為推進改革的重要方法論,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任務基本完成, 已經中央編辦評估驗收合格。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是中央和自治區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 2016年5月, 寧夏回族自治區被中央編辦確定為全國四個重點試點省份之一, 並在“全自治區範圍內”開展改革試點。 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

始終把改革試點抓在手上, 定方案、定政策、定時間表和路線圖。 中央編辦把寧夏改革試點作為重要的試驗田, 全方位、全流程精心指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覆蓋各個層級, 橫跨各個領域, 既有共性問題, 又有個性問題。

改革中, 自治區編辦“堅持問題導向, 奔著問題去, 跟著問題走”, 對全區近7000家事業單位進行“拉網式”全面梳理, 將540家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納入改革試點範圍, 將原由141家事業單位承擔的515項行政決策、行政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行政職能全部劃歸機關、不留尾巴, 將41項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交由執法機構承擔, 在對399家行政執法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清理職能的基礎上, 同步探索推進綜合執法改革。

針對個性化“難題”, 自治區編辦採取一事一策、一縣一策、一行一策確定改革路徑, 對地方海事局、事業單位登記局等64個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全部併入機關或調整為主管部門內設機構;對市縣區農經站等76個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將行政職能剝離劃歸機關;針對該區交通系統事業單位層級多、數量大、垂直管理等特點, 將行政許可等職能剝離劃歸機關, 將公路路政、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執法職能整合, 組建統一的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對自治區核與輻射管理局等13個單位行政職能剝離後, 不再稱“局、委、辦”。 全區共撤銷事業單位65個, 優化了佈局結構。

改革後, 寧夏將全面實現行政職能回歸行政機構, 推進了政事分開, 破解了政府職能體外迴圈的問題, 消除了在“放管服”改革中的“盲區”和“死角”, 進一步推進服務型政府, 使事業單位回歸公益服務本位。 此次改革試點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 也為全國全面推開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探索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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