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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實習被坑,學校方面一種比社會更社會的操作

又到了歲末年底, 很多大學生的實習也將告一段落, 但還有一部分學生仍在為實習發愁。

“名義上是讓我們實習, 其實是與勞務仲介簽協議, 把我們賣給工廠流水線當工人。 ”

一開始, 負責實習的張春雷老師給他們的承諾是:公司好, 一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 沒有夜班, 最晚下班時間不超過晚上八點, 加班工資翻倍。

但到了公司才發現, 所謂實習, 不過是流水線給平板電視“上螺絲”。 而這些工作的招聘條件是“初中文化以上”, 與他們所學專業毫無干係。

工作時長也變成從早晨7點40到晚上11點, 一天休息兩小時。

或者白班早八點到晚八點, 夜班晚八點到早八點, 不能倒班。

學生的手起了水泡

在2016年4月國家出臺《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裡有明確禁止, 不得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可這不能作為學生們的的靠山, 在實習的一個星期裡,

不斷有學生向老師方面反映, 但學校方面對於他們的現狀置之不理, 甚至以不完成工作不發畢業證為由脅迫他們繼續實習下去。

直到此事爆出, 負責實習張春雷老師拒絕接受記者採訪, 而聊城大學宣傳科秦科長先是否認了強制實習的說法, 又承認確實存在實習加班加點, 學生承受不了的情況。 目前, 學生已陸續從企業離開。

經記者的調查發現, 上述聊城大學的學生簽的並不是實習協議, 而是一份仲介勞務公司的登記表。 一般來說, 這種仲介勞務公司每介紹一個工人進廠, 都會獲得一筆費用。

而據“實習”公司的負責人告知, 當下正值生產旺季, 勞動力缺口大, 不止聊城大學, “泰山某學院, 河南的高職呢,

一批一批的。 僅這幾天就進了六千名學生。 ”

其實說起來, 大學生實習本來是一件增強閱歷, 提前感受工作狀態為進入社會做準備的過度, 幾句是每個大學生的必修課。 然而現實中, 實習衍生的亂象屢見不鮮。

在2017年10月份, 《中國青年報》對2021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 半數受訪者在大學期間遇到過強制實習。

2012年年中, 廣東商學院20名學生在學校的推薦下進入廣州某物流企業實習, 每名學生每天被要求搬運貨物達6~7噸, 而每搬運一噸貨物他們僅能得到7元錢工資——

2013年十月份, 西安工業大學北方資訊工程學院強制千餘名在校學生到富士康實習, 否則不予發放學位證——

2014年初, 山東青島科技大學強制要求學生在濰坊歌爾光電有限責任公司參加"社會職場體驗",

否則不予發放畢業證——

2016年雙十一期間, 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340多名大二學生被學校派到浙江蕭山的一處工廠, 在快遞流水線上做包裝、分揀、打掃衛生等機械重複的勞動, 並被多次強調, 如果不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

無獨有偶, 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路運輸管理專業大二學生, 也在2016年雙十一期間被學校安排到快遞分揀公司勞動, 每天工作十小時, 工資僅為10元錢, 否則拿不了實訓學分——

實習, 是很多大學生都不陌生的一個詞彙。

但像上面這種, 使用“不實習不發畢業證”的法子, 來讓學生“乖乖就範”的學校卻是另一種“怪胎”所在。

大部分學生為了學分而忍耐,少數憤慨之後選擇曝光,就出現了上述新聞,但結果,不是被否認,就是停止實習,學校道歉。但都沒有得到根治。

雖然工作並沒有高低之分,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自我選擇的權力。

高校安排學生實習,初衷本是想讓學生得到專業技能鍛煉,提前適應職場,本不該一棒子打死。但為了學校利益,薅學生羊毛的做法卻著實讓人心寒。

事實上,學校為企業提供實習生,收取企業的“人頭費”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所謂的“定向培養”、“合作實習實踐對口”,不過是把學生當成一種可以換取利益的資源和工具,讓他們做著與專業毫無關聯的工作,賺取“介紹費”,甚至進一步擠壓學生本就不高的實習工資。

這種行為不止潛在著各種不安,還給未進入社會的學生造成了一種不公的身心傷害,敗壞了學校形象,最終,以人為本的辦學思想上也出現了偏差。

而要杜絕強制實習,辦法也有很多,比如教育局立法上的完善、學生維權意識的提高等,但最終需要改變的,還是高校的自我定位。

如果當下高校,還是把自己當做學生的管理者,而不是服務者和學生權益的守護者。

那麼,將來的壓榨實習還是靠著少部分學生一次又一次成功或者失敗的維權,不知道是為我國教育系統下的學生點贊,還是替他們感到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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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讓學生“乖乖就範”的學校卻是另一種“怪胎”所在。

大部分學生為了學分而忍耐,少數憤慨之後選擇曝光,就出現了上述新聞,但結果,不是被否認,就是停止實習,學校道歉。但都沒有得到根治。

雖然工作並沒有高低之分,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自我選擇的權力。

高校安排學生實習,初衷本是想讓學生得到專業技能鍛煉,提前適應職場,本不該一棒子打死。但為了學校利益,薅學生羊毛的做法卻著實讓人心寒。

事實上,學校為企業提供實習生,收取企業的“人頭費”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所謂的“定向培養”、“合作實習實踐對口”,不過是把學生當成一種可以換取利益的資源和工具,讓他們做著與專業毫無關聯的工作,賺取“介紹費”,甚至進一步擠壓學生本就不高的實習工資。

這種行為不止潛在著各種不安,還給未進入社會的學生造成了一種不公的身心傷害,敗壞了學校形象,最終,以人為本的辦學思想上也出現了偏差。

而要杜絕強制實習,辦法也有很多,比如教育局立法上的完善、學生維權意識的提高等,但最終需要改變的,還是高校的自我定位。

如果當下高校,還是把自己當做學生的管理者,而不是服務者和學生權益的守護者。

那麼,將來的壓榨實習還是靠著少部分學生一次又一次成功或者失敗的維權,不知道是為我國教育系統下的學生點贊,還是替他們感到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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