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借條上寫這些他有可能不還你錢,你會寫借條嗎?

借條一:借款人簽的是外號(外號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借條2:借寫成欠, 而且不寫哪一天還款

注意了如果借條標注了最後還款日期, 那麼你去起訴的時效性有20年;但是沒有寫清楚還款日期的欠條, 有效訴訟期就只有兩年。 所以欠條跟借條比容易吃虧。

借條3:“現收到”改成“今借”, 收到表示已經發生借款行為, 而且特別表明出借人已經放款了, 所以可以作為出借人已經借出錢的證明。

如果是寫借並沒有表示錢已收到。

所以如果你發現某些找你借錢的人的借條有貓膩時, 必須讓他重寫, 每一項都需要寫清楚。 下面有個比較完整的示例: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