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不合理現象突出 11省市違規圍填海項目或面臨拆除

11省市違規圍填海專案或面臨拆除

近日, 國家海洋局公佈13條具體措施, 將圍填海問題的管控措施上升到“史上最嚴”。 其中包括, “違法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圍海, 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 一律禁止”。

十三條措施嚴控圍填海

具體而言, 海洋局將聚焦“十個一律”“三個強化”, 管控圍填海專案。 “十個一律”是指:違法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圍海, 分期分批, 一律拆除;非法設置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排污口, 分期分批一律關閉;圍填海形成的、長期閒置的土地, 一律依法收歸國有;審批監管不作為、亂作為,

一律問責;對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現行用海政策的圍填海專案, 一律停止;通過圍填海進行商業地產開發的, 一律禁止;非涉及國計民生的建設專案填海, 一律不批;渤海海域的圍填海, 一律禁止;圍填海審批權, 一律不得下放;年度圍填海計畫指標, 一律不再分省下達。

“三個強化”即堅持“誰破壞, 誰修復”的原則, 強化生態修復;以海岸帶規劃為引導, 強化專案用海需求審查;加大審核督察力度, 強化圍填海日常監管。

1月21日, 在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 針對2018年的工作部署, 國家海洋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宏指出, 將鞏固圍填海管控、海岸線保護、海域海島有償使用等改革成果, 健全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度,

逐級分解管控和保護目標, 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地方監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 在圍填海管控方面, 將實施最嚴格的系列措施。 其中包括:取消區域建設用海、養殖用海規劃制度, 已批准的, 停止執行。 強化圍填海年度計畫指標硬約束, 原則上不再審批一般性填海專案, 年度計畫指標主要用於保障重大建設專案、公共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和國防建設等4類用海, 且不再分省下達。

此外, 實施圍填海“空間”限批和“用途”限批, 加強圍填海的事中事後監管。 嚴格執行建設專案用海控制標準。 嚴格海域使用論證評審。 沿海省(區、市)要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穩妥有序地解決未確權和確權閒置等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

不合理圍填海現象突出

海洋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圍填海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沿海用地緊張, 但同時, 不合理的圍填海和違法的圍填海也給海洋生態環境、海洋開發秩序帶來了一系列問題。

2017年, 國家海洋局組建國家海洋督察組, 分兩批對沿海11個省(區、市)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 同步對河北、福建和廣東3省開展了例行督察。 從第一批督察情況來看, 截至目前, 遼寧、河北、江蘇、福建、廣西、海南等6省(區)政府已責令整改842件, 立案處罰262件, 罰款12.47億元, 拘留1人, 約談110人, 問責22人。

該負責人介紹說, 6省(區)共性的、突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部分地區脫離實際需求盲目填海, 填而未用、長期空置, 個別項目違規改變圍填海用途, 用於房地產開發, 浪費海洋資源,

損害生態環境。 二是違法審批, 監管失位。 有些地方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問題突出;違反海洋功能區劃審批項目, 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等問題頻發;基層執法部門對於政府主導的未批先填專案制止難、查處難、執行難普遍存在;違法填海罰款由地方財政代繳, 或者先收繳再返還給違法企業, 行政處罰流於形式。 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 陸源入海污染源底數不清, 局部海域污染依然嚴重;督察組排查出的各類陸源入海污染源, 與沿海各省報送入海排污口數量差距巨大。

加大海洋生態修復工作

針對圍填海活動存在的突出問題, 海洋局方面表示, 已經分別與遼寧、浙江和海南省政府及有關地市政府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溝通、約談。

2017年內, 完成了沿海11個省區市圍填海專項督察全覆蓋。 截至目前, 第一批6省(區)的督察意見已經全部回饋完畢。 海洋督察對6省(區)的工作進入整改追責階段。

下一步, 將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態修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 並通過獎補資金等手段方式鼓勵支援地方政府開展修復工程, 計畫到2020年, 完成不少於66個海灣的整治, 完成不少於50個生態島礁工程, 修復岸線不少於2000公里, 修復濱海濕地面積不少於1.8萬公頃;到2025年, 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得到明顯改善。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林山青指出, 近年來, 針對圍填海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加大海域海岸帶、海島整治修復力度, 著力推進“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海洋生態重大修復工程。“十二五”以來累計修復岸線260多公里,恢復修復濱海濕地面積4100多公頃,受損海洋生態系統得到初步恢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應。

林山青說,下一步,一是要採取嚴厲措施,嚴管嚴控圍填海;二是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態修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鼓勵支援地方政府開展修復工程,計畫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得到明顯改善,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顯著提升,生態環境整治修復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實現“水清、岸綠、灘淨、灣美”的美麗海洋建設目標。

記者 高偉 北京報導

著力推進“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海洋生態重大修復工程。“十二五”以來累計修復岸線260多公里,恢復修復濱海濕地面積4100多公頃,受損海洋生態系統得到初步恢復,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應。

林山青說,下一步,一是要採取嚴厲措施,嚴管嚴控圍填海;二是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在海洋生態修復工作中的主體責任,鼓勵支援地方政府開展修復工程,計畫到2025年,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得到明顯改善,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顯著提升,生態環境整治修復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實現“水清、岸綠、灘淨、灣美”的美麗海洋建設目標。

記者 高偉 北京報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