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新聞網—南寧日報訊1月24日, 記者從市法制辦獲悉, 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 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 南寧市決定對4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對1件政府規章決定修改, 擬修改2件政府規章計畫, 保留規章68件;對3706件規範性檔宣佈失效, 並確認310件規範性檔繼續有效。
2017年年初, 我市啟動了規章政策檔清理工作, 對市政府自1978年以來印發的規章和“紅頭文件”進行清理。 經過對3萬餘份政府公文檔案資料進行逐一登記和甄別, 最終按照自治區政府檔清理範圍, 4000餘件“紅頭文件”納入了清理範圍清單。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
廢止的4件政府規章為《南寧市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規定》《南寧市食用農產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南寧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南寧市盲人保健按摩管理暫行規定》。 其中, 廢止《南寧市食用農產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國務院對《農藥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 該規章的主要內容已被有關上位法替代。
此次宣佈失效的規範性檔多為不符合法律法規和上位依據, 不符合“放管服”改革決策、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要求,
繼續有效的310件規範性檔, 涵蓋城市發展需求和滿足人民生活“衣食住行”需要等領域。 如《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邕江兩岸控制區規劃建設的通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通知》《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減輕企業負擔、降低企業成本的若干意見》《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南寧市道理路內停車泊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