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失駕”司機千萬別再開車 緝查布控一逮一準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 本市大港交警利用緝查布控系統, 查處了“失駕”後仍然違法駕車的一名“大膽”司機。

1月7日13時36分, 濱海新區大港支隊港北大隊交警在緝查布控點位執勤時, 發現一輛號牌為“津M×××36”的紅色騏達牌小型轎車, 沿濱海新區大港制萬路由西向東行駛。 由於緝查布控系統報警提示, 且該車行駛狀態異常, 交警依法對該車攔截檢查, 示意機動車駕駛人齊某出示駕駛證與行駛證。 駕駛人齊某不能出示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現場用POS機查詢, 發現齊某駕駛證為吊銷狀態。 交警依法口頭傳齊某到濱海交管分局大港支隊港北大隊接受調查。

經查, 其在2015年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處於無駕駛證狀態。 當日, 齊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像齊某這種情況, 就可以被稱為“失駕”狀況下違法駕車。 “失駕”是指駕駛人因“酒駕”“毒駕”和交通肇事逃逸等案件被公安機關依法暫扣、吊銷或註銷機動車駕駛證。 這種情況, 輕則罰款, 重則拘留, “失駕”司機萬萬不可存有僥倖心理駕車出行。 (“津雲”新聞編輯曲璐琳)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