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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看法 已婚女子被人拍不雅照,什麼情況!

由於嚴重涉及個人隱私, 文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

市民陳紅家住石峰區, 開了一家美甲店, 生意呢還算不錯。 陳紅有自己的老公和小孩, 生活上也還比較富足。 這一天陳紅的同事發來微信語音說, 有人到店裡來找她的麻煩。 這個來找麻煩的人是誰呢?

在響石廣場的一間茶樓, 記者見到了陳紅, 她顯得心事重重。 陳紅拿出自己的手機給記者看。 在她手機的微信截圖上, 除了有幾句聊天記錄外, 竟然還有女人赤身露體的照片。 這是怎麼回事呢?

陳紅說, 當時自己喝醉了酒睡著了, 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 有個男人用手機拍了她的幾張不雅照。 之後, 這個男人通過微信把不雅照發給了陳紅。 這個男人就是某企業的下崗職工羅某, 今年已經五十多了。

整個事情聽起來有點匪夷所思。 喝醉了酒就會自己脫衣服嗎?難道周圍沒有其他的朋友?事情並不像陳紅說的這麼簡單。

據我們瞭解, 幾年前在一次朋友聚會上, 陳紅認識了單身的羅某, 之後羅某就對陳紅窮追不捨, 陳紅沒有守住底線, 跟羅某發生了關係。 之後, 陳紅堅決地提出斷絕關係, 但是羅某對此忿忿不平, 於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事情到這裡並沒有結束。

一天, 陳紅的老公在上班途中, 被兩個陌生人給攔住了。 不僅如此, 羅某甚至還找到了陳紅的公公劉大爺。 羅某告訴劉大爺, 他媳婦欠了別人的錢, 現在別人想把這個錢要回去, 他是來做中間人的, 你把三萬塊錢拿出來就沒事了。

劉大爺說, 羅某三番五次找上門, 搞得一家人不得安寧。 周圍的鄰居也聽說了, 這影響是要多不好有多不好。 他們也打過110, 在派出所進行過調解, 但是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

期間, 陳紅的弟弟還拿出兩千塊給羅某想要息事寧人, 但依然沒能如願, 萬般無奈之下, 陳紅向我們《今晚看法》欄目求助, 在瞭解了這些情況後, 記者決定去會會羅某, 他到底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騷擾這個家庭呢?

據羅某說, 他跟陳紅在一起的時候, 自己花了不少錢在她身上, 所以才會這麼不依不饒地向陳紅家人要錢。 事情一步步浮出水面。 可以確定的是, 羅某拍過陳紅的不雅照, 並且微信發給紅紅, 而且帶著不雅照找過陳紅的老公要錢。 那麼,

羅某的這種行為, 是否涉嫌違法呢?

律師何向前認為, 如果男方以女方的不雅照來要脅她來支付相應的款項, 就構成了法律上的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如果達到了兩千到五千以上, 或者在兩年以內實施了三次這樣的敲詐勒索行為, 就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達不到刑事責任的標準, 那麼女方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要求對他進行治安處罰, 公安機關可以對他進行治安拘留十到十五天, 並處一千元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脅的方法, 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律師認為,羅某用不雅照要脅陳紅給錢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假設羅某沒有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把不雅照進行傳播的話,則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從這起糾紛來看,並沒有羅某向他人傳播不雅照的證據。如果傳播了不雅照,那又是什麼樣的行為呢?律師何向前表示,如果傳播點擊量超過五百次以上,那麼就可能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如果對被傳播者造成了一些損害,被傳播人也可以追究他的侮辱罪。

一場不雅照引發的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終於塵埃落定。這場風波緣起一段原本不該發生的孽緣。婚姻是大多數人情感的歸宿,也有我們不能越過的紅線。在現代社會中,各種誘惑紛至遝來,對此我們要潔身自好,守住底線。每一個幸福的婚姻不僅需要用愛去滋潤,還需要用心去守護。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律師認為,羅某用不雅照要脅陳紅給錢的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假設羅某沒有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把不雅照進行傳播的話,則涉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從這起糾紛來看,並沒有羅某向他人傳播不雅照的證據。如果傳播了不雅照,那又是什麼樣的行為呢?律師何向前表示,如果傳播點擊量超過五百次以上,那麼就可能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如果對被傳播者造成了一些損害,被傳播人也可以追究他的侮辱罪。

一場不雅照引發的風波鬧得沸沸揚揚,終於塵埃落定。這場風波緣起一段原本不該發生的孽緣。婚姻是大多數人情感的歸宿,也有我們不能越過的紅線。在現代社會中,各種誘惑紛至遝來,對此我們要潔身自好,守住底線。每一個幸福的婚姻不僅需要用愛去滋潤,還需要用心去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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