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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欽州檢方提起公訴的4起電信網路詐騙案一審判決,13人獲刑

李大發、韋子良、吳少清詐騙案一審判決

日前, 由靈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李大發、韋子良、吳少清利用QQ實施詐騙一案, 靈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大發、韋子良、吳少清均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楊偉權、王金羽、陸遠秀、陸新秀

詐騙案一審判決

日前, 由靈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偉權、王金羽、陸遠秀、陸新秀利用電信網路實施詐騙一案, 靈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偉權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王金羽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陸遠秀、陸新秀犯詐騙罪, 均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羅必略、羅必朗、江樹勇、江樹堅

詐騙案一審判決

日前, 由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羅必略、羅必朗、江樹勇、江樹堅利用電信網路實施詐騙一案, 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羅必略、羅必朗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江樹勇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江樹堅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潘永榮、潘永歡詐騙案一審判決

日前, 由靈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潘永榮、潘永歡利用電信網路實施詐騙一案,

靈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潘永榮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五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被告人潘永歡犯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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