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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跟我老公每年都要為這個包紅包的事吵幾次, 這次也不例外, 已經弄到雞飛狗跳了, 孩子也送去外婆家, 我們兩天沒說話了。
事情起因還是紅包。 他妹妹28歲, 其實也不是親妹妹, 就是堂妹而已, 結婚了老公包了5000, 他說他就一個表妹, 必須包大點。 然後我跟他說了, 你爸媽也給包的呢, 應該也是起碼三千吧, 你就一平輩, 而且我們結婚你妹還小, 也沒包來, 這回至於包那麼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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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說, 這不一樣, 我們結婚時我妹跟我姨娘他們是算一戶人家的, 本來就不用包的。 這個問題我也不糾結了, 反正紅包也是老公給的, 畢竟他賺的多, 我賺的少, 我賺的僅夠自己的開銷。
可最近我哥結婚, 是二婚, 第一個老婆離婚多年了, 現在別人給介紹了個, 要結婚了。 我說這是我親哥, 可我手頭的錢差不多已經月光了, 我家理財是老公理的,
可老公說, 你哥是二婚, 給五百足夠了, 說著就甩過來五百。
好吧, 這五百還拿的出手嗎?普通朋友都不夠吧, 這也太欺負人了, 自己妹妹給五千, 憑啥我哥就只給五百, 這雙重標準也太厲害了。
於是為這件事我們吵了起來, 還動了手, 目前還在冷戰, 你們說, 這氣不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