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 很多人都會有換工作的念頭。
辭職的原因千千萬萬, 歸根到底都是錢沒給夠、心受傷了。
每個職場人都想找一份收入高點的、福利好點的、自己做的開心點的工作。
換工作很麻煩, 第一步需要思考的問題就是:先辭職再找工作, 還是先找到工作再辭職?
先辭職再找工作, 就是俗稱的“裸辭”。
裸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因為辭掉現有工作, 等於斷了現有的經濟來源, 有種破釜沉舟的意思。
並且要在短時間內找到一份薪資福利、各方條件都滿意的工作, 實屬不易。
所以, 想裸辭, 必須做好金錢和精神方面的準備, 準備好度過一段沒有收入的日子。
如果你單身一人, 那還好說, 養活好自己就行了。 如果你拖家帶口, 那就要帶上家庭壓力了。 因此, 能不能裸辭, 還是自己評估。
先找到工作再辭職, 有個形象的說法:“騎驢找馬”。
大多數人認為, “騎驢找馬”比“裸辭”更靠譜, 找到工作再辭職是稍穩妥的選擇。
一邊上著班, 有收入, 不必啃積蓄, 一邊找工作, 慢慢挑, 細細選, 可以沒有顧慮。
找到了下家, 就和上級領導溝通, 提出辭職申請, 交接清楚工作, 輕輕鬆松走人。 即使是辭職, 也毫不傷人。 以後再遇到前任領導, 也能相逢一笑。
不過, 誰也不能說裸辭一定糟, 騎驢找馬就一定好。
從另一個層面考慮, 裸辭能讓你更專心的找工作, 給自己一個休養身心的機會, 整理完畢再輕裝上陣。
而騎驢找馬, 也會因為當前工作的一些煩惱, 導致身心俱疲, 無心另尋他路。 並且找工作是需要投簡歷和麵試的,
究竟哪種辭職方式是正確的呢?沒有標準答案, 你應該找到那個最適合自己的方式。 對此, 你有什麼見解嗎?歡迎在評論區與我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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