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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銷售假冒產品 貨品被沒收 罰款上萬元

自貢網訊日前, 在我市召開的“紅盾春雷行動2018”新聞發佈會上, 市工商局曝光了一系列典型案件。 其中, 大安區個體工商戶陳某銷售假冒“五糧春”、“五糧醇”和“五糧液”系列酒案被曝光, 執法人員沒收了其侵權白酒, 並對他處以了上萬元的罰款。

去年8月29日, 工商執法人員在陳某經營的“大安區炳華食品經營部”內發現了規格為45度500毫升裝的“五糧春”濃香型白酒95瓶、規格為50度500毫升裝的“五糧春”濃香型白酒23瓶、規格為45度500毫升裝的“五糧醇”濃香型白酒45瓶, 以及規格為52度500毫升裝的“五糧液”濃香型白酒4瓶。 對於以上貨品,

經營者無法提供有關進貨票據。 現場, 經隨行的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鑒定師鑒定, 上述白酒均為假冒產品。 隨即, 執法人員對上述的167瓶涉嫌侵權的白酒進行了扣押。

據執法人員介紹, 當事人陳某將非正規管道獲得、沒有進貨票據的上述白酒置於店內銷售, 合計違法金額共計25000餘元。 上述白酒均為假冒“五糧液公司”注冊商標的產品, 已構成了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依據《商標法》規定, 最終, 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陳某改正其侵權行為, 並沒收了167瓶侵權白酒, 並對陳某處以了15000元的罰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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