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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解並出售遺體牟利,“身體經紀”公司借捐贈遺體月賺4萬美元

雷恩•馬布裡萬萬沒想到, 朋友鄧拉普的遺體會被肢解出售。

鄧拉普是一名腦癌患者, 2016年去世前, 為了節省200美元的火葬費, 這位節儉的78歲老人同意將自己的遺體捐獻給美國科羅拉多州一家名為“捐贈機構”的組織。

然而沒人知道, 這家打著非營利性組織招牌的“捐贈機構”, 本質卻是一家所謂的“身體經紀”公司, 主要業務是——肢解捐贈者的遺體並販賣。

就在幾個月前,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對公司所有者梅根•赫斯展開了調查。 梅根•赫斯的主業是一家名為“日落山頂”的殯儀館, 而這家殯儀館除了提供殯葬服務外,

還暗中經營著一個副業——用於販賣遺體的“捐贈機構”。

▲位於科羅拉多州的日落山頂殯儀館。 圖據路透社

接受FBI詢問的一名前雇員向路透社透露, FBI探員至少詢問了4名曾為梅根•赫斯工作過的人, 試圖弄清她的經營模式。

1

出售遺體每月狂賺4萬美金

“一具人體軀幹(沒有四肢及頭部)1000美元,

帶大腿的骨盆1200美元, 頭部500美元, 膝蓋250美元, 腳125美元。 ”

在梅根的“日落山頂”殯儀館, 一個簡單的葬禮收費為1995美元, 火葬費為695美元。 如果屍體需要進行防腐處理, 或有其他要求, 則需額外收費。

而關於“捐贈服務”, 2016年, 梅根•赫斯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 這只是一個小型的家族企業。 自己負責生意經營, 通過電子郵件與客戶聯絡並接收訂單。 母親雪麗•科赫則負責處理遺體, 有時梅根也會幫忙, 兩人每月大約需要處理10具遺體。 而父親艾倫•科赫負責著火葬場的經營。

精明的梅根甚至還創建了網站, 她將遺體捐贈變得像網購一樣方便簡單。 捐贈者只需在網站中的下拉式功能表中選定“捐贈遺體”, 線上填寫個人資訊表格,

隨後點擊“添加到購物車”, 再輸入信用卡號碼支付, 就能完成整個捐贈流程。

▲梅根·赫斯。 圖據路透社

梅根稱, “捐贈服務”的經營只占自己全部業務的15%, 但它卻提供了一項重要的公共服務。 然而, 情況卻並非如此, 根據路透社的調查, 梅根長期通過“捐贈服務”從死者身上獲取暴利。

一般而言, 為了哄騙人捐贈遺體, 身體經紀公司都會免費火化捐贈者遺體。 然而, 梅根卻並不願意放過任何賺錢的機會。 捐贈者親屬不僅需要向她支付195美元的遺體捐贈費, 如果想要拿回親人的骨灰, 還要額外支付300美元的火化費用。

對此梅根解釋道, 這筆費用僅夠抵消處理遺體的開銷。 但實際上, 梅根通過肢解並分別出售捐贈者遺體的各個部位, 大肆斂財。

2016年, 她提供給亞利桑那州某醫療培訓實驗室的報價為:

一具人體軀幹(沒有四肢及頭部)1000美元, 帶大腿的骨盆1200美元, 頭部500美元, 膝蓋250美元, 腳125美元。

▲出售遺體是一個一本萬利的行業。 圖據路透社

有2名前雇員向路透社表示, 梅根時不時會向他們吹噓販賣遺體有多賺錢。

“她曾好幾次說起自己每月能掙多少錢, 當時我就震驚了, ”殯儀館前花卉師詹妮弗•亨德森回憶道。 “她說, 每個月出售捐贈遺體大概可以賺4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6萬元)。 ”

不僅如此, 梅根一家連送到殯儀館火葬的遺體也不放過。 卡裡•艾舍爾曾經在梅根的火葬場工作, 她表示, 一直以來, 老闆母親雪麗•科赫的行為讓自己困惑不已。

在殯儀館中, 科赫負責屍體防腐的工作, 但她常常拔下死者的牙齒。 “有一天, 她還向我展示了自己收集的金牙, ”艾舍爾回憶道。 “她告訴我, 一年裡已經賣掉了好幾批金牙。 然後全家人用這筆錢, 去加州的狄斯奈樂園玩了一趟。 ”

2

捐贈者家屬毫不知情

“現在的確有企業靠著販賣遺體賺錢, 但如果家屬並不知曉,這不僅不道德,這樣的欺騙行為還可能是違法的。”

事實上,梅根•赫斯的商業模式極其不尋常。據路透社調查,目前34家活躍在美國各地的身體經紀機構,其中有25家都是商業公司,而其餘9家則是非營利組織。而梅根•赫斯打著非營利組織招牌的“捐贈服務”機構便是這9家身體經紀機構之一。然而,在美國境內,找不出第二家同時運營著殯儀館、火葬場以及身體經紀業務的人。

有行業人士指出,如此多元化的運營模式難免會引起倫理方面的擔憂。比如,殯儀館管理者是一名身體經紀人的話,那麼首先從經濟動機出發,一定會選擇出售一具遺體,而不是提供廉價的殯葬服務。

不僅如此,梅根的這些行為全是在暗地裡進行的。一些殯儀館前雇員表示,他們從沒有聽到梅根向捐贈者或家屬透露,遺體將被出售以獲取利潤。

“現在的確有企業靠著販賣遺體賺錢,但如果家屬並不知曉,這不僅不道德,這樣的欺騙行為還可能是違法的,”國際公墓及火化葬禮協會總顧問羅伯特•菲爾斯說道。在他看來,梅根的商業模式屬於行業內“獨一無二的新領域”。

雷克斯•鄧拉普便是受害者之一。在同意捐獻自己的遺體後,他向梅根支付了495美元的遺體捐贈費和火化費。

簽字時,鄧拉普提出了一個特別的要求:

他希望自己去世後,梅根能將他從小佩戴的玻璃假眼摘下來,交給自己的朋友馬布裡。他請求馬布裡在自己去世後將骨灰分別放入兩個骨灰盒中,然後將玻璃眼放入其中一個骨灰盒中,埋葬于父親的墓前,並附上一張紙條寫道:“永志不忘。”而另一個骨灰盒將埋葬在鄧拉普母親位於丹佛的墓前。

可是,鄧拉普的遺願最終沒有得到滿足,他的玻璃眼甚至不知去向,馬布裡說道。

鄧拉普去世的當晚,他的侄女埃貝施帕赫爾守在床邊,當雪麗•科赫來養老院取走遺體時,她曾提醒科赫,玻璃假眼應該取出來。“她告訴我,明早她們會第一時間把它取出來,”她回憶道。

然而,第二天一早,當馬布裡和埃貝施帕赫爾來到殯儀館時,卻被告知玻璃眼下落不明。科赫解釋說,在鄧拉普的頭部被切下,進行防腐處理運送給科研人員後,玻璃眼就無法摘下來了。但兩人堅持表示,希望能找回鄧拉普的玻璃眼。

▲雷恩·馬布裡表示自己從未想過朋友的遺體會落得如此下場。圖據路透社

又過了幾周後,梅斯告訴馬布裡,由於無法找到接收鄧拉普頭部的科研人員,所以玻璃眼也找不回來了。至於為什麼“捐贈服務”無法追蹤鄧拉普的頭部的去向,沒人知道答案。

“我告訴他們這完全沒有道理,”馬布裡說。“這個時候,我才開始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在馬布裡威脅要控告梅根後,梅根給了他一張500美元的支票,這正是鄧拉普為了捐贈遺體支付的495美元,以及一筆額外的補償——5美元。

儘管有所察覺,但馬布裡仍不清楚,這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直到路透社記者聯繫到他,並告知了事情的真相。震驚不已的馬布裡表示,自己萬萬沒想到,也從來沒人告知他們,鄧拉普的遺體會被肢解出售。

3

不受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

“他們常常在推銷服務時故意使用誤導性的語言,讓捐贈者誤以為這是一項類似器官捐贈的業務。”

儘管梅根一家的行為駭人聽聞,然而在美國大部分州,殯儀館出售從遺體上回收的物品,比如金牙等,都屬於合法行為。更令人驚訝的是,據路透社報導,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條美國聯邦法律規定,出售遺體及其某個部分用於研究或教育是違法的。

除此外,經營殯儀館及火葬場的同時,開展所謂的“身體經紀公司”業務也並不違法。這意味著,在美國,無論是否具備專業知識,任何人都能解剖和出售人類遺體。這些人通常自稱“身體經紀人”,並將自己的公司稱為“非移植組織銀行”。

在美國,負責提供活體移植人體器官及組織的機構,必須是慈善機構且持有政府頒發的許可證,販賣心臟、腎臟和肌腱等器官進行移植都是非法的。然而,與傳統的器官及組織移植行業不同,“身體經濟”是一個幾乎不受監管的行業,並且鮮少有人聽聞。

從很大程度上,這個行業一直藏身於陰暗處運作著。而像梅根•赫斯這樣的身體經紀人則正好利用了這塊認知空白,他們常常在推銷服務時故意使用誤導性的語言,讓捐贈者誤以為這是一項類似器官捐贈的業務。

比如,“捐贈服務”機構的宣傳冊上寫著一句器官移植宣導者常使用的口號:“成為英雄。成為器官捐贈者。”而在這本宣傳冊的背面還印有“捐贈生命”的字樣,“捐贈生命”是美國最大的器官捐贈推動品牌,由非營利組織“美國捐贈生命”管理。

不僅如此,這本宣傳冊上還寫道:“每年,器官、眼睛以及組織的移植為成千上萬的人帶來了希望,這些人或是身患疾病,或是傷殘,或是失明。捐贈,可以幫助他們挽救生命,重獲光明。”

對此,“美國捐贈生命”的發言人表示:“梅根•赫斯的機構不是政府制定的器官採購機構,並且‘捐贈生命’從未授權其使用我們的品牌。”

而科羅拉多州國家器官捐獻計畫“捐贈者聯盟”也表示,梅根的行銷語言“可能會讓人產生困惑。”其發言人愛琳•多林表示:“我們沒有提供宣傳冊中的這些資訊,也不允許將其重新定義。目前,我們正在密切跟進。”

然而,無論是FBI還是“捐贈者聯盟”都沒能阻止梅根•赫斯,她仍然繼續經營著自己一本萬利的生意。在2017年11月中旬,她還曾給一家外科手術培訓公司發去了電子郵件,稱自己可以提供人體軀幹。

“現在,人體軀幹是很受歡迎的標本,”梅根在郵件中寫道。“謝謝你想到了我。”

紅星新聞記者丨徐緩 編譯報導

但如果家屬並不知曉,這不僅不道德,這樣的欺騙行為還可能是違法的。”

事實上,梅根•赫斯的商業模式極其不尋常。據路透社調查,目前34家活躍在美國各地的身體經紀機構,其中有25家都是商業公司,而其餘9家則是非營利組織。而梅根•赫斯打著非營利組織招牌的“捐贈服務”機構便是這9家身體經紀機構之一。然而,在美國境內,找不出第二家同時運營著殯儀館、火葬場以及身體經紀業務的人。

有行業人士指出,如此多元化的運營模式難免會引起倫理方面的擔憂。比如,殯儀館管理者是一名身體經紀人的話,那麼首先從經濟動機出發,一定會選擇出售一具遺體,而不是提供廉價的殯葬服務。

不僅如此,梅根的這些行為全是在暗地裡進行的。一些殯儀館前雇員表示,他們從沒有聽到梅根向捐贈者或家屬透露,遺體將被出售以獲取利潤。

“現在的確有企業靠著販賣遺體賺錢,但如果家屬並不知曉,這不僅不道德,這樣的欺騙行為還可能是違法的,”國際公墓及火化葬禮協會總顧問羅伯特•菲爾斯說道。在他看來,梅根的商業模式屬於行業內“獨一無二的新領域”。

雷克斯•鄧拉普便是受害者之一。在同意捐獻自己的遺體後,他向梅根支付了495美元的遺體捐贈費和火化費。

簽字時,鄧拉普提出了一個特別的要求:

他希望自己去世後,梅根能將他從小佩戴的玻璃假眼摘下來,交給自己的朋友馬布裡。他請求馬布裡在自己去世後將骨灰分別放入兩個骨灰盒中,然後將玻璃眼放入其中一個骨灰盒中,埋葬于父親的墓前,並附上一張紙條寫道:“永志不忘。”而另一個骨灰盒將埋葬在鄧拉普母親位於丹佛的墓前。

可是,鄧拉普的遺願最終沒有得到滿足,他的玻璃眼甚至不知去向,馬布裡說道。

鄧拉普去世的當晚,他的侄女埃貝施帕赫爾守在床邊,當雪麗•科赫來養老院取走遺體時,她曾提醒科赫,玻璃假眼應該取出來。“她告訴我,明早她們會第一時間把它取出來,”她回憶道。

然而,第二天一早,當馬布裡和埃貝施帕赫爾來到殯儀館時,卻被告知玻璃眼下落不明。科赫解釋說,在鄧拉普的頭部被切下,進行防腐處理運送給科研人員後,玻璃眼就無法摘下來了。但兩人堅持表示,希望能找回鄧拉普的玻璃眼。

▲雷恩·馬布裡表示自己從未想過朋友的遺體會落得如此下場。圖據路透社

又過了幾周後,梅斯告訴馬布裡,由於無法找到接收鄧拉普頭部的科研人員,所以玻璃眼也找不回來了。至於為什麼“捐贈服務”無法追蹤鄧拉普的頭部的去向,沒人知道答案。

“我告訴他們這完全沒有道理,”馬布裡說。“這個時候,我才開始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在馬布裡威脅要控告梅根後,梅根給了他一張500美元的支票,這正是鄧拉普為了捐贈遺體支付的495美元,以及一筆額外的補償——5美元。

儘管有所察覺,但馬布裡仍不清楚,這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直到路透社記者聯繫到他,並告知了事情的真相。震驚不已的馬布裡表示,自己萬萬沒想到,也從來沒人告知他們,鄧拉普的遺體會被肢解出售。

3

不受法律監管的真空地帶

“他們常常在推銷服務時故意使用誤導性的語言,讓捐贈者誤以為這是一項類似器官捐贈的業務。”

儘管梅根一家的行為駭人聽聞,然而在美國大部分州,殯儀館出售從遺體上回收的物品,比如金牙等,都屬於合法行為。更令人驚訝的是,據路透社報導,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條美國聯邦法律規定,出售遺體及其某個部分用於研究或教育是違法的。

除此外,經營殯儀館及火葬場的同時,開展所謂的“身體經紀公司”業務也並不違法。這意味著,在美國,無論是否具備專業知識,任何人都能解剖和出售人類遺體。這些人通常自稱“身體經紀人”,並將自己的公司稱為“非移植組織銀行”。

在美國,負責提供活體移植人體器官及組織的機構,必須是慈善機構且持有政府頒發的許可證,販賣心臟、腎臟和肌腱等器官進行移植都是非法的。然而,與傳統的器官及組織移植行業不同,“身體經濟”是一個幾乎不受監管的行業,並且鮮少有人聽聞。

從很大程度上,這個行業一直藏身於陰暗處運作著。而像梅根•赫斯這樣的身體經紀人則正好利用了這塊認知空白,他們常常在推銷服務時故意使用誤導性的語言,讓捐贈者誤以為這是一項類似器官捐贈的業務。

比如,“捐贈服務”機構的宣傳冊上寫著一句器官移植宣導者常使用的口號:“成為英雄。成為器官捐贈者。”而在這本宣傳冊的背面還印有“捐贈生命”的字樣,“捐贈生命”是美國最大的器官捐贈推動品牌,由非營利組織“美國捐贈生命”管理。

不僅如此,這本宣傳冊上還寫道:“每年,器官、眼睛以及組織的移植為成千上萬的人帶來了希望,這些人或是身患疾病,或是傷殘,或是失明。捐贈,可以幫助他們挽救生命,重獲光明。”

對此,“美國捐贈生命”的發言人表示:“梅根•赫斯的機構不是政府制定的器官採購機構,並且‘捐贈生命’從未授權其使用我們的品牌。”

而科羅拉多州國家器官捐獻計畫“捐贈者聯盟”也表示,梅根的行銷語言“可能會讓人產生困惑。”其發言人愛琳•多林表示:“我們沒有提供宣傳冊中的這些資訊,也不允許將其重新定義。目前,我們正在密切跟進。”

然而,無論是FBI還是“捐贈者聯盟”都沒能阻止梅根•赫斯,她仍然繼續經營著自己一本萬利的生意。在2017年11月中旬,她還曾給一家外科手術培訓公司發去了電子郵件,稱自己可以提供人體軀幹。

“現在,人體軀幹是很受歡迎的標本,”梅根在郵件中寫道。“謝謝你想到了我。”

紅星新聞記者丨徐緩 編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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