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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6.5萬,賣了出生僅5天的女兒 浙江安吉:開庭審理一起親生父母賣兒案

本報訊1月23日, 由浙江省安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親生父母賣兒案”在該縣法院開庭審理。 兩名被告人王金芳、王雲霞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 並當庭悔罪, 法院將擇日宣判。

2016年3月, 王雲霞在外打工時遇到了王金芳, 產生了愛情火花, 她坦言自己生育過三個孩子, 而且還沒有離婚。 王金芳卻表示並不嫌棄, 說自己也有一個孩子, 離婚時判給了前妻。 兩人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同年6月, 王雲霞發現自己懷孕了。 當地社區工作人員上門向王雲霞、王金芳講解計劃生育政策, 指出他們二人均育有子女,

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是沒有辦法上戶口的。

王金芳、王雲霞不聽勸阻, 來到安吉待產。 在醫院待產的時候, 王金芳就多方打聽誰願意收養孩子, 並且開出了6.5萬元的收養價格, 為掩人耳目, 還美其名曰“營養費”。 2017年3月27日, 出生僅5天的女嬰被親生父母賣了。

2009年2月, 安徽籍的小夥方某來到安吉打工。 2010年10月, 方某與洪某結婚, 結婚7年, 一直沒有生育。 夫妻倆到醫院檢查, 發現洪某先天性無法生育。 沒有小孩, 夫妻二人一直感到很遺憾。 2017年3月26日晚上8點, 夫妻倆得知王金芳夫婦有意賣女兒的消息後, 當天晚上就開車去醫院看孩子, 並答應了對方提出的6.5萬元“營養費”的要求。 3月27日, 方某夫婦向王金芳夫婦交錢後, 把孩子抱回了家。

王金芳夫婦賣女半個月後,

被群眾舉報。 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涉案的王金芳等4人均被抓獲。

2018年1月, 安吉縣檢察院對這起拐賣兒童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認為, 王雲霞、王金芳以出賣兒童為目的, 將剛出生的嬰兒賣給他人, 應依法以涉嫌拐賣兒童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同時, 檢察機關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方某夫婦, 因犯罪情節輕微, 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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