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城北區環保局獲悉, 城北區今年首推環境監管責任清單制度, 將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細化到轄區各單位, 並由區政府與之分別簽署《職責清單》。
“責任清單”制度按照“黨政同責、一崗 雙責 、失職 問責 、終身 追責 ”的要求, 層層壓實責任, 強化督政問責, 確保將環保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根據今年城北區制定並印發的《西寧市城北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管職責清單》, 城北區人民政府、各鎮政府應對本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負主體責任,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清單》, 在各自責任範圍內履行相關環境監管職責。 (西海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