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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母為6.5萬賣女兒 為掩人耳目美其名曰“營養費”

為了6.5萬,賣了出生僅5天的女兒

浙江安吉:開庭審理一起親生父母賣兒案

正義網訊(記者范躍紅 通訊員遠霞)1月23日,由浙江省安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親生父母賣兒案”在該縣法院開庭審理。 兩名被告人王金芳、王雲霞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並當庭悔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2016年3月,王雲霞在外打工時遇到了王金芳,產生了愛情火花,她坦言自己生育過三個孩子,而且還沒有離婚。 王金芳卻表示並不嫌棄,說自己也有一個孩子,離婚時判給了前妻。 兩人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了一起。 同年6月,王雲霞發現自己懷孕了。

當地社區工作人員上門向王雲霞、王金芳講解計劃生育政策,指出他們二人均育有子女,這個孩子如果生下來是沒有辦法上戶口的。

王金芳、王雲霞不聽勸阻,來到安吉待產。 在醫院待產的時候,王金芳就多方打聽誰願意收養孩子,並且開出了6.5萬元的收養價格,為掩人耳目,還美其名曰“營養費”。 2017年3月27日,出生僅5天的女嬰被親生父母賣了。

2009年2月,安徽籍的小夥方某來到安吉打工。 2010年10月,方某與洪某結婚,結婚7年,一直沒有生育。 夫妻倆到醫院檢查,發現洪某先天性無法生育。 沒有小孩,夫妻二人一直感到很遺憾。 2017年3月26日晚上8點,夫妻倆得知王金芳夫婦有意賣女兒的消息後,當天晚上就開車去醫院看孩子,並答應了對方提出的6.5萬元“營養費”的要求。

3月27日,方某夫婦向王金芳夫婦交錢後,把孩子抱回了家。

王金芳夫婦賣女半個月後,被群眾舉報。 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涉案的王金芳等4人均被抓獲。

2018年1月,安吉縣檢察院對這起拐賣兒童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認為,王雲霞、王金芳以出賣兒童為目的,將剛出生的嬰兒賣給他人,應依法以涉嫌拐賣兒童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同時,檢察機關對收買被拐賣兒童的方某夫婦,因犯罪情節輕微,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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