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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滿女兒辭掉穩定工作 讓其每月交一千生活費

周楊很反感父母用這種方式逼自己要生活費周楊很反感父母用這種方式逼自己要生活費

和父母同住的你, 會給父母生活費嗎?如今, 家住北碚的小周卻遇到難題, 因為拒絕到父母安排的公司上班, 父母提出要求:討要生活費。 無論小周以後從事何種工作, 必須每月向家裡繳納1000元生活費。 這筆為家庭分擔壓力的錢, 在小周看來, 是父母赤裸裸的威脅。

不滿父母安排工作瞞著父母辭職

23日中午, 在紅旗河溝軌道站附近, 一個戴著棉帽, 穿著運動的女孩向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走來。 她叫周楊,

也想治治女兒耍個性, 放著穩定的工作不要, 要去找銷售這種吃苦的職業。

“我們想的是, 如果她真的要去找別的工作, 就用要生活費這種方式, 讓她吃點苦頭, 曉得外面辛苦, 也順便幫她存點錢, 免得她一天工作能力差, 花錢還大手大腳。 ”記者掛電話時, 彭女士還特別招呼, 讓記者好好安慰下周楊, 讓她不要獨自生悶氣。

調查

給父母生活費是否應該?

不少年輕人畢業後, 在結婚前都是與父母同住。 那麼, 大家對於給父母生活費有什麼看法?

23日, 上游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在紅旗河溝軌道站附近, 隨機採訪了30名20-28歲的年輕人。 其中, 超過8成年輕人認為, 最好不給生活費, 若按月給生活費, 一家人就顯得十分生疏, 不像一家人, 顯得很有距離感。

26歲, 從事金融行業的俞小姐表示, 自己參加工作後仍然和父母居住, 從來沒有給過生活費。 “在重慶, 從來沒有聽到過娃兒給父母生活費這種說法啊。 我不會給生活費, 但是年末的時候, 發了獎金我會給父母幾千元, 讓他們開心一下。 ”

大多數年輕人認為沒有給生活費必要, 但也有不到兩成的受訪者認為, 參加職場之後應該給生活費。 27歲的公務員宋先生說, 成年人參加工作後, 給父母生活費是應該的, 就算不給, 也應該交交水電氣費意思一下。 記者問他在家裡交生活費沒有, 宋先生回答:“沒有。 ”

還有3名受訪者認為, 給不給生活費應該視家中情況而定, 如果家境困難可以適當補貼, 家境良好就沒有給生活費的必要。

專家意見

生活費不應成為套住孩子夢想的枷鎖

重慶心理學會會員陳志林認為, 作為成年人, 給家裡一些力所能及的生活費, 聽上去是種合理做法。 但周楊父母的做法卻不太合理。 孩子有上進心, 追求自己的夢想, 想對未來發起挑戰, 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 現在的年輕人普遍缺乏追夢執著的毅力, 父母應該給她更多認可鼓勵鞭策她前行, 而不是安排她去走穩定的職業道路, 用要生活費的方式來給孩子壓力, 這一點是十分不可取的。

至於年輕人應不應該給家中生活費, 陳志林認為, 如果年輕人和家人一起生活, 應該力所能及地分擔家裡開支。 這種方式可以培養年輕人的責任意識和感恩意識, 用給家人生活費當做年輕人成熟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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