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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艾薇的開頭,播放美國FBI的警告是什麼意思?

來源 :浪潮工作室一類的青色雜誌

只需要刊登一些文章

即可越過「毫無社會價值」的門檻

大行其道

而很多之前被課以銀灰相關罪名的被告

也紛紛要求翻案

/《花花公子》等雜誌, 很輕易地就可以證明不是“毫無社會價值”, 從而躲避銀灰的鑒定 Playboy Cover/

在羅斯案中確立的鑒定原則雖然此後有調整和修補

但大體不變

直到1973年「米勒訴加州」案

馬文·米勒在加州向別人郵寄銀灰物品被判有罪

上訴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以5比4將該案發回重審

主要原因是認為當地法官用錯了原則

並重新擬定了銀灰物品的鑒定原則

這一鑒定原則叫「米勒測試」 ( Miller test )

三個條件, 缺一不可:

1、普通人, 依據當時的社區標準, 如果認為該作品整體上是青色的

2、該作品以明顯冒犯的方式展示所在州法律禁止的xing行為或排泄行為

3、該作品整體上缺乏嚴肅的文學、藝術、政治和科學價值

最高法院重申

銀灰物品不受言論自由保護

「社區標準」也不是全國標準

而是當地的標準

由首席大法官伯格起草的多數意見如此解釋:

「我國遼闊多樣

本法院很難認為這樣的標準

能以同一種形式在全國50個州通行」

在性革命如火如荼進行的當時

最高法院的判罰好似一記悶棍

給美國人的青色風潮敲響警鐘:

但是四名異議大法官擔心

這將導致政府審查

其中大法官道格拉斯尤其強硬

依舊認為第一修正案無差別適用於青色作品

甚至提議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美國最高法院掌握著青色作品命運

大法官的判決將直接影響其發展 Wikipedia/

此後

政府對待青色作品的態度從一味罰沒轉變為開始引導

比如限制青色場所的運營區域

1976年

底特律開始規定成人影院不得建在教堂

學校等區域1000英尺內

隨著科技發展

新技術讓最高法院面臨難題

1989年

最高法院支援聯邦政府對電話青色通信的限制

但做出了嚴格限定

1996年電信法更改規定

通過電腦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送銀灰通信內容

是有罪的

這個罪限於內容不當

而不限於言論自由

大法官史蒂文斯曾在銀灰作品這個議題上

「我們曾說是為了烤豬把房子給燒了,

而電信體面法案對言論自由投下了更深的陰影,

是要燒掉互聯網社區的一大部分」

美國的法院判決是根據社會文化的風向不斷改變的

儘管最高法院對青色作品的判定搖擺不定

但如果將時間尺度放大

就會發現

美國人對青色越來越容忍

也越來越意識到它與言論自由的關係

正如甘迺迪大法官說的那樣

對於藝術和文學的審美和道德判斷

是「由個人做出的, 而不是由政府決斷,

即使是經過了多數人的同意和授權」

參考文獻

1.Thomas C. Mackey ( 2002 ). Pornography On Trial: A Handbook with Cases, Laws, and Documents. ABC-CLIO.

2.Carmine Sarracino, Kevin M. Scott ( 2008 ). The Porning of America: The Rise of Porn Culture, What It Means, and Where We Go from Here. Beacon Press.

3.Kenneth Kammeyer ( 2008 ).A Hypersexual Society: Sexual Discourse, Erotica, and Pornography in America Today. Palgrave Macmillan.

4.Richard Corliss ( 2005 ). That Old Feeling: When Porno Was Chic. Tim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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