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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污染環境宣戰!南通警方開展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為期三年

2018-01-22 11:13:06

南通發佈記者今天從市公安局獲悉,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有關決策部署, 全面提升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能力水準, 市公安局專門下發方案, 決定從即日起到2020年底, 在全市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為期3年的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此次行動, 全市公安機關將圍繞上級環保督察回饋意見和交辦整改問題, 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突出環境問題和薄弱短板, 立足自身打擊犯罪職能, 超前介入、主動出擊, 打防結合、綜合治理, 通過解決環境領域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嚴重危害群眾健康、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 全力服務好美麗南通建設。 通過3年嚴厲打擊整治, 實現城鄉生態環境品質明顯改善, 偷排、偷倒等污染環境行為明顯減少, 突出環境問題有效化解, 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的總目標。

方案要求,

全市縣級公安機關全部成立食藥環偵大隊, 提高大要案件辦理水準, 配備相關基礎裝備, 每年聯合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次數不少於12次, 常態開展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宣傳, 確保轄區重點排汙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環保負責人宣傳教育全覆蓋。

行動期間, 全市公安機關還將發動全警開展2018-2020向污染環境宣戰“利劍斬汙”專項行動, 緊盯“三河、三行業”和“散亂汙”企業, 強化對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 超標排放重金屬污染物, 通過隱蔽手段排放污染物等重點犯罪行為的打擊整治。

為確保此次行動取得實效, 市公安局將污染防治攻堅戰作為全域重點工作推進, 成立由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陳旭擔任組長、12個相關警種部門主要負責人任成員的污染防治攻堅領導小組, 各縣(市)區公安(分)局均成立相應工作機構。

行動中, 公安機關還將完善警務室建設, 健全與環保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 超前介入案事件處理, 強化學習培訓, 同時對阻礙行政執法的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不斷提升執法監管和打擊犯罪的整體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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