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悅讀之城”, 一個“書香中國”, 大概足以讓新時代鐫刻上更激越、更樂觀的烙印。 今年1月1日起, 我國《公共圖書館法》正式開始施行, 為日益龐大的公共圖書館事業提供了基本遵循。
如果說, 政府投建是公共圖書館“自上而下的生長方式”, 那麼, 民間設立則是公共圖書館更多元、更豐富的存在方式。
資料顯示, 目前我國縣級以上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達到3153個, 館藏總量達9億多冊, 年流通人數從2012年的4億多增長到2016年的近7億。 有人擔心, 在地標性公共圖書館越來越像龐大的文化綜合體的今天、在手機APP支撐的碎片化閱讀的當下,
公共圖書館法總則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籌資金設立公共圖書館。 ”並且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圖書館建設, 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政策扶持。 ”這些規定的背後, 是制度安排對民間圖書館的認可。 追根溯源下去, 無非三個原因:第一, 地標式圖書館固然高大上且輻射長遠, 但總有其“半徑”所觸及不到的地方。 尤其在農村等基層, 指望村民跋山涉水去縣城看本書,
當然, 從歷史上說, 中國鄉賢文化中的私人藏書館, 亦是文化傳承中的重要一環。 比如安徽的安慶藏書樓、江蘇無錫的大公圖書館等, 繁盛如斯, 裨益長遠。 即便是今天, 比如山西省祁縣昭余鎮豐澤村村民權勇的文化大院, 不僅收藏了兩萬多冊書, 還藏有1600部電影拷貝、3000余張電影海報。 這些從歷史縱深走來、向遼闊未來走去的民間圖書館,
因地制宜的民間圖書館, 在身邊, 在眼前, 或在聽春雨的小樓上, 或在賣杏花的古巷間。 它們也許並不顯眼, 甚至陋室幾間, 卻有著文化的韌勁和張力, 生生不息, 源遠流長。 《公共圖書館法》不僅承認了它們的存在, 更給其制度化保護。 眼下要做的, 一是把保護與關愛落實到實實在在的物質支持上;二是創設更好的便利環境, 讓更多社會力量在圖書館事業中有所作為、大有作為。
地標之外, 圖書館還有更多的“打開方式”。 這些多元而豐富的存在方式, 說到底, 是閱讀文化詩意棲居的現實家園。 (作者 鄧海建)
(責編:孫一凡、魏炳鋒)